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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薪酬被拖欠 执行威慑见成效

[ 来源: | 作者:马云峰 | 发布时间:2014-03-17 | 浏览:6807次 ]

3月11日,凤县法院执行局通过11个小时的连续执行,为九名农民工执行回劳动报酬6万余元。
付某等九名农民工与高某、宝鸡某建筑工程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由高某支付付某等九人劳动报酬6万余元,宝鸡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为自觉履行。
本案执行中,经多次执行,被执行人既不履行义务也不报告财产。3月11日9时,执行人员依法对高某及宝鸡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陶某进行拘传执行。陶某以发包方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高某以无经济能力为由拒绝支付,双方互相推诿,都不愿履行义务。正在执行人员做工作的时候,九名申请人闻讯也赶到了法院,听到被执行人不愿支付劳动报酬,情绪十分激动,扬言要去县政府讨说法,围堵政府、法院大门。执行员孙伟强建议局长赵旭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高某也无所谓的说,拘留就拘留,反正自己没钱。时间一分分过去,已是下午1点多了,看着申请人期待而又无助的眼,赵旭思虑再三,让执行员小孙先劝说九名申请人去吃饭休息后,为两位被执行人添上茶水坐下来聊了起来,聊农民工住帐篷冬冷夏热;聊申请人付某一家四口老人生病常年卧床,妻子照顾还在上学的儿子,一家全靠付某打工收入为生;聊申请人秦某与妻子离异后一个人供养女儿上大学的艰辛-_-------聊着聊着,两位被执行人渐渐低下了头。最终陶某表示自己愿意支付一部分钱给申请人,高某也说了真心话,自己所结的工程款挪用全部交了购房款,的确无力支付,但愿意向亲友借款支付。
下午7点多,最后一笔高某从格尔木的借款终于到帐了,执行员小孙不顾一天的疲劳,带着高某去银行取回了最后的两万元。
给农民工发放完6万余元案件款已是晚上8点多了,11个多小时,执行人员粒米未进,一天的辛苦换来救命劳动者的满意,他们倍感欣慰。

(凤县法院执行局 赵旭 孙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