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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如何对待法律法规(四)

[ 来源: | 作者:祝秀琴 | 发布时间:2019-11-08 | 浏览:2786次 ]






目 录

一、法轮功如何对待法律法规的几个案例

[案例一]我所经历的“4·25”

[案例二]法轮功成员破坏有线电视传输网络设施,非法宣扬邪教案始末

[案例三]愚昧·死亡·新生(节选)

[案例四]美国公民李祥春在扬州破坏广播电视设施

二、法轮功是如何对待法律法规的

(一)法轮大法高于一切人间法律

(二)人间的理与宇宙理是反着的

(三)人间法律是机械地制约人

[案例四]

美国公民李祥春在扬州破坏广播电视设施[1]

李祥春,英文名CHUCK LEE,博士,1965年2月出生于中国江苏省盐城市南洋镇,1987年大学毕业后在无锡市工作,1991年9月自费赴美读硕士学位,后读博。2002年加入美国国籍。1997年在美国开始修炼法轮功。2002年10月从美国旧金山至上海入境,准备在扬州市通过有线电视线路进行非法插播活动,被当地公安机关联防队员发现,被发现后逃跑。2003年1月22日李从广州再次入境时被抓获并刑事拘留。同年3月21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判处李祥春有期徒刑3年,附加驱逐出境,5月12日被收押于南京监狱,直至2006年1月21日三年刑满释放,被驱逐出境。

2003年1月22日,美国公民李祥春博士从美国飞往广州,在白云机场一下飞机就被抓了,然后送到扬州关了起来。他跟美国外交官抱怨说,只是因为他是法轮功练习者,就上了黑名单,一下飞机就被中国公安抓住投入了监狱。“明慧网”等法轮功喉舌也借机鼓噪,呼吁采取紧急行动营救李祥春,寻求签名支持和广泛关注,云云。难道中国政府疯了,干这种傻事给人家提供违反人权的借口?后来一看报道才知道是法轮功疯了,想瞒着李博士2002年去中国扬州进行非法插播电视的事儿。10月22日凌晨一时许,李祥春在去插播地点实施作案途中被抓了个人赃俱获,除了成套的有线电视插播设备,其他如割皮刀、铁皮剪、微型切割器、多功能刀剪等工具一应俱全。将近早上5点,他又趁机从派出所里跑了出来,离境返回了美国。过了些日子,他又觉得不过瘾,还想再跑一趟去行一次壮举,结果下了飞机就被逮捕了。在中国地面上,美国人就能不遵守中国法律?

2003年3月21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祥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判处李祥春有期徒刑三年,附加驱逐出境,李祥春的亲属以及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官员旁听了庭审。5月8日,李祥春的上诉被驳回,5月12日,李祥春由扬州拘留中心被转移到南京监狱关押。看看,中国政府可不是闹着玩的——违法必究,一下子就判了三年有期徒刑,要不是判得合情合理,难道美国驻华大使馆和新闻媒体都是吃素的,会不理论?人家美国领事馆官员对此可是极大关注的,曾经先后24次以会面或电话形式与李祥春进行了接触。美国大使馆到现在也没敢说李祥春插播电视这事儿是栽赃陷害、不该判,明摆着是默认了中国的判决。想当年,美国奋青(过度兴奋青年)在新加坡涂鸦被打了屁股,美国佬都不依不饶的,不但外交抗议,媒体还给屁股照了相来向大众展示被打的惨况,以此来谴责新加坡不尊重屁股权。这李博士做事太不老道,干的是让人所不齿的违法勾当,让人家想帮他都没辙,如今,也只有法轮功自己闹闹了,没见几个西方媒体报道的。

在美国,李博士的未婚妻符咏清带着三五人组成的一个“车队”到处喊冤。在法轮功的诉苦大会上,符咏清痛哭流涕地斥责中国政府没有人权、不讲道义,无理地关押了她那同修功友也就是未婚夫,跟澳洲公民章翠英之流隐瞒偷渡事实,一味指责中国政府非法关押是同一个卑鄙手段。结果有个美国记者提问说,听中国方面说抓李博士是因为他去年在扬州试图插播节目、掐电视。符咏清当下就哑口无言、无话应对了,半晌才回过神儿来辩解说,她的未婚夫很笨的,又不是学通信的,所以肯定不知道怎么掐电视搞插播,那会儿被抓实际上是因为违反了城市宵禁,犯不上判三年。瞧瞧法轮功这“真”劲是真较劲儿!中国哪个城市的朋友听说过你们那儿有城市宵禁的?难道美丽的扬州已经归属于战火纷飞的伊拉克了吗?都是李洪志调教出来的——撒谎之前都不认真想一想,怎么能给中国抹黑就怎么来,镇压封锁、性虐酷刑、城市宵禁,弄得西方人以为中国还停留在中世纪呢!且不管扬州有没有宵禁,这至少说明李博士的确是在夜深人静独自游逛之时被捕的,这实在太难以让人相信他无罪了,难怪“明慧网”一字也不敢提。

结果,审判的时候,李博士自豪地宣布:“本人于去年10月5日从美国来到江苏无锡,在联系生意的同时,准备在扬州利用有线电视向民众说明法轮功在大陆被迫害的真相。10月10日到13日,本人在扬州对有线电视网络进行了三天的考察并选定了五个操作地点,然后本人回到无锡组装了五套插播设备。因10月22日必须返回美国,所以本人10月21日晚来到扬州准备尝试插播:在发现第一个点人多而无法实施后,本人来到第二个点附近,深夜1点在街上行走时,被两个联防队员盘问,并因本人未带身份证而被带到派出所。将近早上5时,本人走脱。”李祥春后来竟然还在法庭上宣称:“只要是宣传‘大法’——即法轮功,这些活动就不是犯罪”,使得旁听的美国领事馆官员大为吃惊。

而且,作为博士的李祥春,即便已经承认了自己买装备是要搞插播、掐人家电视节目,却还诬赖中国非法关押他。好家伙,以为这法律是他自己家制定的呢!还是仗着有“法身”保护,外国身份就敢以身试法?


文章来源:凯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