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公安局“三出三进”机制给执法装上“显微镜”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5-11-26 | 浏览:7736次 ] |
今年以来,陕西省凤县公安局聚焦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两统一”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了以“走出去、引进来,出制度、进轨道,出措施、进人才”为内容的“三出三进”工作机制,力促刑事案件办案质量不断提升,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迈进,执法办案监督系统录入率和证据上传完善率均达到100%。 陕西省凤县公安局位于秦岭腹地,基层单位相对分散,点多线长。特殊地缘特点很容易导致执法过程出现“真空”,也给上级公安机关监督执法细节带来很大难度。为了通过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制度,从细节上规范民警执法,凤县公安局从建立“走出去、引进来”学习借鉴制度入手,把提升民警综合素质作为重中之重。他们挑选法制、刑侦、派出所骨干力量赴凤翔县公安局、金台分局等单位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把握要点、掌握精髓,加大与上级法制部门衔接,了解与检、法部门对接渠道运行情况,加快推进落实力度,并建立由刑侦部门负责案件侦查、预审、终结,法制部门履行审核把关、指导服务、跟踪监督的良性运转模式。 在此基础上,凤县公安局同步建立“出制度、进轨道”的顶层设计制度,确保“两统一”制度落地生根,有章可循。他们相继出台《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规定》《刑事案件审核规定》《刑事案件对口衔接备案规定》等13项规章制度,指导各实战单位建立提请、批准逮捕和案件移交登记等13类规范台帐,加强内部管理制约。他们还狠抓部门联动,联合县检、法两院下发《凤县公安局与凤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统一对接工作规定》,从外部倒逼各办案单位统一按照程序办案。同时,他们联合检察院、法院建立刑事案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轮流牵头召开会议,着力统一刑事执法标准,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部门向检察院移送刑事案卷及接受、送达法律文书等交接工作,有效促进“两统一”机制进入轨道,彻底改善了以往“多头进口”“多头出口”带来的监督失控、监管缺位、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他们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案件责任追究制要求,法制部门将案件审核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计入民警执法档案,作为其执法质量考核和年终评先评优的硬性指标。 为了给基层单位培养一支执法过硬的高素质队伍,凤县公安局建立“出措施、进人才”的执法保障制度,使“两统一”制度渗透到民警的每一个执法环节。他们健全执法监督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执法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办案单位的执法监督和问责问效,明确案件审查办理时限,彻底解决办案单位案件久拖不决、办案效率不高等问题。他们采取全程动态监督办法,由纪检监察室实施跟踪督导,每月对各办案单位接处警台帐进行审核,动态掌握刑事案件受案、办理进度,有效杜绝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或拖而不查等情况。同时,他们加强法制部门力量,从全局范围内遴选业务能力强且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优秀民警充实到法制部门,并加强各警种、基层一线单位“法制员”选配,本着“抓早、抓小、抓及时”的原则,规范全警执法执勤行为,提升办案质量,有效确保“两统一”工作顺利施行。实施刑事案件“两统一”制度以来,凤县公安局共审核案件90册48卷,移送起诉28案36人,提请逮捕20案23人,指正瑕疵证据20余处,完善补充证据材料30余份,与检、法两院的衔接更加顺畅高效,检察院、法院退侦退查率明显下降,有效提升了刑事执法办案质量。(周原 孙力 杨建林 ) (来源于:西部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