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凤县公安局组织全体机关民警、协警开展集中学习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4-25 | 浏览:2059次 ]

4月24日晚,我局机关及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经侦大队、网安大队、指挥中心全体民警、协警,交管大队、看守所领导、局班子成员共100余人,在局12楼会议室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委领导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及反对“四风”的论述,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全体民警、协警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深入推进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委委员、副局长申新东同志主持会议并领学。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了集体学习活动。

会上,由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吕志伟同志宣读了《中共凤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五项活动的通知》,通报了县局督导组对各单位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检查情况。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申新东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习总书记关于“四风”》问题、赵正永书记关于“四风” 问题、上官吉庆同志关于“四风”问题的论述,领学了毛泽东《反对自由主义》和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等重要篇目。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晓峰同志领学了光明日报刊登的题目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的文章,并结合我局实践进行了阐述。他指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事开展不错,但内容和形式上还不够,原因在于各单位过于依赖局党委。要从班子成员做起,进一步加强学习,坚持不懈地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讲话、文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水平,切实从思想和灵魂深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要求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最后他强调几件事:一是开展好“最美警察”评选活动;二是各单位的工作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落实;三是在“五一”旅游旺季期间要做好安保工作,不能因为执法不当引起矛盾和问题。

最后副局长申新东同志对“五一”期间安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