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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司法系统满意度喜获佳绩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4-16 | 浏览:1957次 ]

据《陕西省2013年度公众安全满意度调查报告》和《宝鸡市2013年度公众安全满意度调查报报告》数据显示,凤县司法系统满意度喜获全省80个县第8位和全市第2位。同比提升3.16个百分点。

2013年,凤县司法局内练素质,外塑形象,以群众满意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矛盾排查化解、特殊人群管理等方面作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一是加大法律普及,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司法局法律宣传的主导作用,以投资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突出法律“六进”。除组织开展第十九个法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外,以青少年的法律普及和宣传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在全县中小学校举办各类交通法规宣传讲座19场次,播放安全课件300余课时,张贴标语400余条,广播播出100余小时,制作黑板报共490版次。在“科技之春”“三下乡”及“三观讲堂”活动中,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乡村集会和农资交流会现场,向群众发放《公民法律知识手册》、《法律援助条例》等宣传材料12000余份,咨询人数200余人次,举办法制报告会12场次。为了做好法律的普及和宣传,局积极整理法律知识,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印刷《农村实用法律知识读本》6500本、《城市实用法律知识读本》500本,并及时分发到各镇和重点人群。

二是优化站点布局,开展法律服务。依托“148”基层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代理服务。全年办理公证业务101件,接受咨询385人次;律师办理诉讼案件51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5处,代写各种法律文书182件,解答法律咨询222人次,参加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和涉法信访解答活动12人次,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19人次,办结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7件;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4件,已办结124件,正在办理10件,代写法律文书92份,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贫弱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矛盾排查,化解民间纠纷。开展矛盾排查,共排查出矛盾纠纷466起,调解466起,调解成功457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1%,防止民间纠纷激化3起14人次,制止群体性械斗14起,防止群体性上访8起235人次。

四是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为回归社会创造良好条件。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从判前评估入手,在入矫宣告、日常管理、帮扶教育到解矫,进一步明确细化各个工作环节,实现了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工作的无缝接矫。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一年来无一人脱管、漏管、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