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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检察院荣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

[ 来源: | 作者:马云峰 | 发布时间:2014-02-17 | 浏览:2091次 ]

近日,凤县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这也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添了新功。

凸显品牌亮点多

创建文明标兵单位,必须在业务工作和自身素质上都要过硬。

凤县检察院为此开展“一科室一亮点”等评选和创建活动,给干警压担子、定目标,全面提升了工作效率。该院侦查监督科以自身门户网站为依托,通过现有政务网,建成全省首个“两法衔接”网络监督平台。公诉科在全市率先组建女子公诉科。 4名平均年龄 28岁的女干警均出身名校政法专业,是自侦部门完成“三个百分之百”工作的保障。

廉政教育强队伍

凤县检察院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全院检察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将廉政建设教育警句、检察工作纪律、检察工作规定等制成 50个宣传牌匾悬挂在显要位置,营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还将科室职能、干警岗位职责,制作成执法工作监督桌牌,明确岗位职责和岗位工作考核标准,达到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岗位职责更加明确,任务完成更加顺利,使廉政文化建设真正成为促进干警职责履行到位的重要抓手,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和队伍公信力建设,保证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志愿服务在行动

凤县检察院组建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 25名党员和青年干警为成员的志愿者服务队,通过访民情、察民意,通过“一帮一”或“多帮一”结对子的方式提供各种法律咨询服务,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宝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