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近群众、依靠群众、速处纠纷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3-01-04 | 浏览:3723次 ] |
——一村一法官成效显著 【来源:陕西省政法网法制论坛】 凤县法院通过法官工作室成功化解了一起潜在的群体性纠纷,受到了当地政府和村民的高度赞扬。 2012年8月凤县唐藏镇赵某和彭某因地中间通行走路问题发生纠纷,赵某遂将通行便道用篱笆堵上,致使其余十余户人均无法通行,时值秋收时节,赵某的行为直接激起了民愤,经村组、镇司法所、公安机关多次协调无果,赵某多次堵路致使民怨越来越大,气愤之下这些民众多次都产生了挖掉赵某家的果树,强行开路的想法,有的群众甚至产生了打人泄愤的想法,村长和支书眼见这么多群众怨气越来越大,潜在的群体性矛盾一触激发,情况紧急时,他们向驻村法官求助。 包村法官立即赶到事发现场。一边查看现场时,一边好言相劝一些情绪激愤的群众,制止了群众砍树开路的不当做法。随后法官和镇上干部赶到赵某家里,采用拉家常的方式,了解了事件的原委,原来赵某妻子个性直爽,嗓门也大,彭某从赵某家地里经过时,赵某妻子和彭某说了几句闲话,彭某以为赵某妻子朝他吆喝,要和他吵架,当场便辱骂赵某妻子,此后又几次冲到赵某家辱骂赵某夫妇,赵某夫妇想到从我家地里过,到头来还要骂我,气愤之余,不急多想,便直接把路堵了。路一堵惹了众怒,村民又一边倒的数落赵某夫妇的不是,使得赵某夫妇越想越气,对立情绪越来越大,一个误会引发的纠纷结成了死结。 查清了事件原委,法官也分清了责任。最后赵某夫妇提出了三个要求:1、要求彭某道歉;2、要求其余各户赔偿因道路通行给其造成的损失;3、要求其余各户给其道歉。鉴于事件因彭某而起由彭某道歉无可厚非,但利用果树间隙通行也是农村习惯作法,就此要求赔偿不仅损失难以估量,而且不利于村民之间融洽相处,由于赵某不当行为导致他人通行受阻,赵某夫妇有过错在先,再要求他人道歉于理不通。法官就赵某夫妇的要求逐条向其陈明利害关系,最终由于彭某在外打工,由彭某母亲代为道歉,赵某夫妇接受道歉后不仅自觉拆除了篱笆和路障,而且表示愿意剪去苹果树上的一些旁枝,给众人把道路留得更宽一些。临走时,赵某拉着法官的手说:“你给我们解开了这个疙瘩,我们感谢你,如果他们都向你这样办事,事情也不至于闹到这地步,现在我们想通了,篱笆也拆了,我们也希望和邻里都能和睦相处,也欢迎你们以后来我这做客”。 一起潜在的群体纠纷得以顺利化解,镇、村干部紧绷的神经顿时轻松了许多,看着地里的道路不仅又畅通无阻,而且变得比以前还要宽阔许多,村民也高兴万分。一次平常的工作,收获了政府的满意和群众的笑容,看到把法律服务贴近群众所产生的双重效果,也让办案人员感慨良多:或许这就是老百姓最需要的司法方式,程序简便,简便到有时只需一个电话;快捷高效,高效到当天就可以看到效果;贴近群众,群众家门口的事就在家门口解决,人人看得见,人人能参与,把基层工作做实筑牢,把法官工作室建成基层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 (凤县政法委 涂军利)
>凤县人民检察院 库建科 白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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