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增强安全感中提升幸福感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5-12-31 | 浏览:2922次 ] |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系列评论之四
安居方能乐业。安居是乐业的前提,也是幸福生活的一部分。而要让老百姓安居,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就要有稳定的治安环境,就需要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因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实现民主法治与社会治理同步提升,增强群众安全感。增强群众安全感具体化,就是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宝鸡基本建成,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初步实现现代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建设,打造全省最安全城市。增强群众安全感,是市委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发出了打造全省最安全城市的动员令。在宝鸡加快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征程中,着力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体现了改革成果让百姓共享的宗旨,是推动宝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决策。安全感是人民群众安身立命的主心骨,是稳定发展的压舱石。没有安全感,最具幸福感城市就无从谈起。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最为迫切的就是坚持依法治理,切实形成建设法治宝鸡、促进改革发展的整体合力。 增强群众安全感,要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人生需求大致可分为求生存、安全感和幸福感三个层次,没有了生命安全,其他的都无从谈起。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在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中,要以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为前提,让群众增强对政府的信任感,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感。 增强群众安全感,要让群众的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每个市民的合法收入,都受法律保护,让群众存在银行的钱安全、让群众住的房子安全、让群众的各类正当投资安全等等,都是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必须考虑的问题。只有群众的财产安全得到保障,工作生活才会稳定,经济社会才能持续发展,客商也才愿意到宝鸡投资兴业。 增强群众安全感,要不断加强治安防控力度。虽然我市“两率一度”连年位居全省前列,但不是说治安、刑事方面的案件就不会发生。要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就必须在保持以前成绩的前提下,继续加强治安防控力度,使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健全,让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增强群众安全感,必须牢固树立法治信仰。现在我国正在大力建设法治政府,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改变过去的人治思维,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把一切事情纳入法律制度的框架下运行,一切以法律为准绳,只有这样才能让群众信任法律、信任政府,让法律成为百姓安全的守护神,群众的安全感也才会进一步增强。 增强群众安全感,还应切实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天津滨海爆炸、深圳滑坡等突发安全事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落实安全发展理念,执政者的任何决策先要经得起安全评估,要让每一个项目都做到安全无虞,让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角落都有安全的保障措施,让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安居乐业,让城市发展始终走在安全的大道上。只有这样,平安宝鸡才能更加平安,也才能最终建成最具幸福感城市。 (来源于:宝鸡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