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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容易成为“法轮功”习练者

[ 来源: | 作者:祝秀琴 | 发布时间:2023-11-07 | 浏览:1117次 ]

为什么一本存在很多低级错误的《转法轮》会吸引许多人无数遍地阅读,并且使其中很多人丧失自我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一问题引起了心理学研究者的高度重视。我们知道,人不是在真空中生活的,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经历和体验,心理学观点认为,分析个人经历和体验,是理解和预测一个人行为的关键。“法轮功”习练者在加入邪教组织前,必有其相应的心理需要或困惑,使他们容易相信“法轮功”的谎言。

为了探索这一问题,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精神控制研究课题组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28名“法轮功”习练者进行了深入的心理访谈,初步取得了如下结果。

一、接触“法轮功”前的生活现状


具体举例如下:

①“身上病挺多的,植物神经紊乱,神经性头疼,心情特别不好,早就办了内退。”

②“当时单位优化组合,我就回家了。回来以后,生病了,单位给我报销是50%的医药费。我一想50%够干嘛使的呀,所以看人家都‘练功’,我也就练了。”

③“我也辛苦工作那么多年了,为什么别人住一个三居室,我就住一个九米多的房子,我不平衡。您说呢,我现在九米多的房子,就是拆迁时,给我的补偿款,我还是买不着房子,我心里能平衡吗?”

④“我母亲身体不好,后来越来越重了,需要透析,原来一个礼拜透一次,后来变成一个礼拜透三次。正在这时候,我父亲又撞车了,腿撞成三截什么的。因为在家我是老大,还有个妹妹,家里又没有别的人。”

⑤“我是再婚家庭,双方都有孩子,关系非常难处,老伴脾气非常不好,综合办的知道,经常给我们家解决问题。”

⑥“因为平时我不愿意跟人家接触,有什么话不爱跟人家说,因为家庭条件不好,一说特别自卑,跟谁都不接触。”

⑦“我29岁,还没有成家,事业上一事无成,所以我觉得挺失意的。精神比较空虚,我追求一些物质的,像金钱、地位、名誉、出名这些东西,追求不到,精神上确实很空虚。”

根据本研究的结果可以看出,大部分被访谈的“法轮功”习练者都自认为自己在“练功”前有比较严重的身体健康问题,并且认为自己的经济收入低,养老或医疗没有保证,这是这次研究发现的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

仔细分析访谈内容,访谈人提到的很多身体问题,如高血压、胃炎、头疼等,很大程度上与内心长期的焦虑和紧张有某种关联。例如,很多习练者提到自己生孩子时得了“月子病”,表现为怕风、头疼、走路脚疼等,但是经检查都没有发现器质性问题,所以,这些症状可能都与不正确的生育、保养观念引起长期焦虑有关。

第二位的问题就是经济收入比较低,经常为养老或生病的治疗问题而担心。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各种利益在进行重新分配,作为本研究对象的这个群体,主要以年老的工人为主,他们的经济收入较低,生活的确比较困难。在访谈中发现的另外一个问题,住房紧张问题,其实也是经济收入低的另一表现。由于这种经济的劣势地位,也容易引起心理失衡,加剧痛苦感受,急需寻求心理安慰和寄托。

除了这两个重要困难外,还有人际交往问题、家庭生活问题、夫妻关系问题和精神空虚问题等,所有这些问题交织在一起,的确给人带来严重的困惑,需要某种缓解或寄托,而“法轮功”邪教正好针对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满足。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的另外一项研究,也从生活形态、对社会的态度、个性品质等方面对“法轮功”受害者进行了深入了解。

二、生活状态


访谈结果表明:69.8%的人认为自己体弱、有病;41.9%的人对神秘现象、气功感兴趣;同时也有41.9%的人不喜欢人际交往,所以可以认为这是一个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表现为体弱、逃避社交生活、关心神秘现象。

三、对社会的态度


访谈结果表明:原“法轮功”痴迷者有41.9%的人对社会不满;11.6%的人对政府不满,这也同样跟他们幼稚、理想主义的个性特点有关(详见“个性品质”分析)。

四、个性品质

1. 访谈结果


访谈结果表明:原“法轮功”痴迷者最明显的个性特点就是幼稚、理想主义,倾向于做“非黑即白”的评价;其次,他们也有比较真诚、自律、自卑、顺从、封闭的特点。可能正是因为这样的个性特点,使他们更倾向于片面看待社会现象,不能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2. 问卷调查结果

在本研究中,利用个性测查量表对“法轮功”人员的个性心理特点进行了测量,并与正常人的常规进行了对比,结果如下图所示。

结果显示:原“法轮功”痴迷者在精神质项目上得分比正常人高,表明原“法轮功”痴迷者比较固执、倔强,容易干一些奇怪的事;他们在内外向项目上得分低于正常人,表明他们性格内向、安静、不善交际;同时,原“法轮功”痴迷者在神经质项目上得分低于正常人,表明他们情绪反应慢,经常进行自我控制和压抑。

总之,研究发现,“法轮功”受害者的共同特点都是幼稚、理想主义,看问题比较片面,不能良好适应社会生活;同时他们大部分人还比较内向、安静,不善社交,有时还比较固执,总体来说这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这样的群体为以教主崇拜和精神控制为主要特征的邪教准备了土壤。

邪教的诱饵——受害者从邪教活动中得到了什么“好处”?

每个具有起码智力的成年人都会趋向对自己有利的活动,回避对自己不利的活动。尽管邪教受害者的行为在正常人看来不可理解,是自我伤害性的,但是,在邪教受害者本人看来并非如此,他们觉得从中得到了某种好处,因此愿意继续下去,或者由于得到了某种好处,尽管意识到可能会带来更大的坏处,但是欲罢不能。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精神控制课题组的研究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

五、“练功”中的体验


在访谈的28个人中间,除了4个人提出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对于“法轮功”就是作为一种运动或一般气功进行练习外,其余24人都表示在“法轮功”中得到了某种好处,如身体好转、心理平衡、得到关心、觉得伟大等。当然,也有人表示在得到这种好处的同时,受到了压力,也有人在被要求参加非法聚集活动或散发传单时,感觉到了内心的矛盾。

同时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的另外一项研究也表明,邪教满足了邪教受害者的某些欲望和需求。

六、“法轮功”吸引力的根源


“法轮功”痴迷者最初“练功”最主要的动机是“修心性,做好人”,占到72.73%;其次是锻炼身体;再次是“集体练功”的气氛吸引和对神秘现象及气功感兴趣。这的确表明,除了少数别有用心的骨干分子之外,大部分“法轮功”痴迷者都是没有政治目的的、受蒙蔽的、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一些基础群众,他们因为“法轮功”给他们提供了某些廉价的满足,而逐渐越来越深入地陷入了邪教组织。

综合两项研究结果可以表明:邪教对于社会上遭受挫折、痛苦的人,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他们在邪教活动的过程中,身体或心情有了不同程度的好转,开始有了积极的感受,这种积极感受正是邪教欺骗性所在,邪教信徒正是由于这些积极感受,才自愿充当“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傀儡。

当然也有人在此过程中感受了压力和矛盾,这正是邪教的精神控制和信徒的独立人格进行斗争、较量的体现,但往往以邪教精神控制的胜利而告终。正如一位习练者所说:“我确实也相信‘法轮功’,因为我身体好了。可是一开始让上电视台,去府右街,去围攻,我不愿去,怎么办呢?我就抱这个书看,因为李洪志说过,你办事前看我的相片,我要对你笑,表明你对了,我要不笑,就表明你不对了。我也看不出笑不笑,我说师父啊师父,我说电视台是国家的喉舌,这么多人去了人家工作不了了,这可不是小事儿。心里真急呀,我真是抱着《转法轮》打着坐哭,哭来哭去人家都去了,自己……还是去了,但是我知道这是错的。”

上述分析表明,邪教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它是人们解决自己生活苦难的一种尝试,一种最终失去自我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