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徒会”邪教组织宣扬“婚家神办”等歪理邪说,鼓吹“门徒会”成员是有灵性的人,有灵性的人只能与有灵性的人结婚,不能与外人结婚,同时存在包办“门徒会”人员婚姻等系列违背《婚姻法》等做法。
(网络图片)
2017年11月,陕西省商洛市依法打掉一个区域性“门徒会”邪教组织体系。从案件披露的情况看,“门徒会”邪教组织的“婚家神办”在农村地区具有一定影响,成为他们拉拢发展成员的重要方式,制造了不少的家庭悲剧,导致教育帮抚难度较大。
当前,男女性别比失调,全国男性比女性多3776万人,特别是在偏远农村,男女性别比失衡更为突出,“门徒会”邪教组织宣扬的“婚家神办”有一定市场。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婚家神办”,剖析他们的歪理邪说,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什么是“婚家神办”?
“门徒会”邪教组织在传播之初,大肆宣扬“婚家神办”歪理邪说,借此拉拢和控制成员。“门徒会”邪教组织宣扬的“婚家神办”歪理邪说主要表现为:
1.“门徒会”人员认为自己属于灵性高的人,声称自己奉献给了“神”,可以举行婚礼。他们还声称一个人加入“门徒会”后是不能结婚的,要结婚必须全家人加入“门徒会”邪教组织(“门徒会”内部称为“全家复活”)。
2.“婚家神办”不允许自由恋爱,否则犯了淫乱的罪。结婚前不允许男女双方握手、拥抱和亲吻,而且男女双方从见面认识到结婚不得超过三个月,提倡简单操办婚事,花几百元钱买衣服就可以了。
3.要求男女双方及其父母等人必须同意对方出去“传福音”。无论时间长短家人不得阻挡,女人即使在生孩子头一天也要出去“传福音”;生孩子一个月后,必须将孩子交给父母,然后继续出去“传福音”。
4.必须由上级来牵姻缘、办婚事。不管有无感情或者对方是否愿意,只要是上级牵定的就是“神”的旨意,必须照办,否则诅咒不断,将受到“门徒会”邪教组织的精神恐吓。
“婚家神办”的危害
受经济条件和性别比例失衡等因素的影响,偏远农村男青年结婚是一个现实问题,“门徒会”邪教组织看准这一点,把“婚家神办”当成拉人入伙、巩固成员的重要措施,成为各级教会执事的重要任务,造成了不少的悲剧。“十二门徒会”之一的刘某某因“门徒会”骨干主要头目为他介绍了媳妇,从而在“门徒会”邪教组织中越陷越深,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相关案件显示,当前“门徒会”策划“婚家神办”,盯上5岁以上的儿童,他们让儿童加入“门徒会”邪教组织的目的是等其长大后“婚家神办”,之后生下的孩子是最虔诚的成员。为了拉拢儿童加入“门徒会”邪教组织,他们给儿童所在家庭的顽固分子提升“职务”(一般为教会点执事),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具有一定的诱惑力。
据悉,“门徒会”声称“本邦子女”不与“外邦子女”通婚,举行“婚家神办”时采取威逼利诱的方式进行。比如,陕西省镇安县汤某某的儿子与孟某某的女儿通过“婚家神办”结婚,二人因结婚仓促出了问题,上级骨干刘某某便用威胁的方式对孟某某及其女儿施加压力,在当地群众中反响强烈。另外,据凯风网《“神家婚办”扼杀了我的爱情》披露,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吕凤梅自由恋爱,男友动员她参加“门徒会”邪教组织,她明确拒绝后,结婚也随之告吹。
常言道,“鞋子合适不适合,只有自己的脚知道”。婚姻也是如此,过得幸福与否,当事人的感受最有说服力。“门徒会”邪教组织宣扬的“婚家神办”,尽管在偏远农村有一定市场,但婚后生活的不幸也随之而来,由此产生的家庭矛盾和人生悲剧不在少数。同时,婚姻是人生大事,在农村的左邻右舍关注度很高,家庭矛盾也是左邻右舍茶前饭后议论的热点,绝大多数群众对婚姻不幸的家庭产生同情心理。由此可见,“门徒会”邪教组织婚姻模式的最大漏洞是,既不得当事人的心,也不得广大群众的心,存在“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尴尬局面。
如何防范“婚家神办”?
客观地讲,“门徒会”邪教组织宣扬的“婚家神办”,在偏远农村仍有很大的市场,部分群众为了解决婚姻问题全家参加“门徒会”邪教组织。因此,剖析“门徒会”邪教组织的“婚家神办”,需要于法于情于理,做到让“门徒会”人员信服、让周围群众信服,彻底将“门徒会”人员转化。
第一,牢牢把握法律。“门徒会”邪教组织宣扬的“婚家神办”,尽管对偏远农村的男青年有一定吸引力,但本质是破坏婚姻自由,是被法律所不允许的。特别是他们通过事前引诱、事中包办、事后威胁的方式促成“婚家神办”,严重干涉恋爱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对基本人权的伤害。开展工作时,一方面要加强对《婚姻法》的宣传,鼓励支持恋爱自由,保障幸福生活;另一方面揭穿“门徒会”邪教组织“婚家神办”并不是为成员的家庭幸福,而是通过这种方式巩固和发展“门徒会”邪教组织,用心相当险恶。
第二,深入揭露危害。“门徒会”邪教组织宣扬的“婚家神办”,对家庭的危害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显现,一是他们要求成员结婚后外出“传福音”,不履行家庭责任,父母没人赡养,孩子没有人抚养,家庭问题随之出现;二是两个缺少了解、在“包办”的情况领证结婚,久而久之感情难免出现问题,当事双方都很痛苦,家庭矛盾增多。教育转化工作时,凡涉到“婚家神办”的,应当以具体案例揭露“门徒会”邪教组织的邪教本质。用事实教育“门徒会”人员。比如,汤某某的儿子和孟某某的女儿就是典型例子,应当据实运用,促进“门徒会”成员反省。
第三,主动争取舆论。“门徒会”邪教组织宣扬“婚家神办”,造成的家庭悲剧很多,影响也很大,饱受周围群众垢病。要争取周围群众参与“门徒会”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形成有利的舆论,形成强大的心理压力,引导他们认清“门徒会”的邪教组织,并主动脱离“门徒会”邪教组织。文章来源:中国反邪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