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从转变思想出发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5-04-16 | 浏览:6726次 ] |
凤县检察院按照省、市检察院部署要求,从转变思想观念出发,不断强化依法保障人权、强化程序公正、强化“迟到的正义即非正义”等思想理念,为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强化依法保障人权理念,坚持打击保护并重。在保持对贪污、渎职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依法保障涉案人员的基本权利,对办案过程项全程、同时、同步录音录像,严防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行为的发生,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的监督管理,严防侵犯涉案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强化程序公正理念,坚持程序实体并重。在办案中既重视对案件事实的审查,同时重视对程序的审查,对内严格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和最高检《刑事诉讼规则》的要求办案,完善内部决策程序和办案责任制,理清了办案人员、分管领导、检察长、检委会的职责,确保诉讼程序得到正确执行。近年来,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了15名犯罪嫌疑人的措施。 强化“迟到的正义即非正义”的理念,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为加快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在办案中注重整合办案资源,在全院范围内调配办案力量,力争在短时间突破、审结案件。为加快职务犯罪案件的消化处理,建立了三长沟通协调制度,即公诉科长与刑事庭长、分管检察长与分管副院长、检察长与法院院长,有力促进了职务犯罪的快侦快结快判。为加强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进一步完善了非羁押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实行集中、快速办理。(通讯员 黄文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