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司法局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转变作风,为民服务”的主题,“四结合”助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把人民调解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先后认真组织开展了“‘走基层 抓化解 促和谐’司法为民百日专项活动”、“百镇千村创双无化解矛盾在基层”活动。局机关分为3个组,由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到全县9个基层司法所,采取“听、看、谈、问、议”的方式,广泛开展走访谈心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3月下旬以来,司法行政系统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2件,有力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把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认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到农村、集贸市场、工地、学校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建立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明白卡”。截止目前,共举办法制讲座、召开法制报告会9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开展法律咨询109人次,使受教育人数达到1万余人,拉近了司法行政系统与群众的距离。
三是把加强教育管理对象的教育管理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采取了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开展与安置帮教对象结对子、寻找就业致富门路等有效帮教途径,解决了安置帮教对象的所需所求。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安置帮教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了安置帮教对象回归社会、重拾生活希望的信心。
四是把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扩大援助面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3月份以来,以综治宣传月、“科技之春”宣传月、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同时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面。截止目前,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8件,有效维护了贫弱群体合法权益。(凤县司法局 刘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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