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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检察院群众满意度三年提升三大步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2-24 | 浏览:1839次 ]

近日,从凤县检察院获悉,2013年,在全省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该院位居全省第11位,人民群众满意度三年提升了三个位次。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 33 件 43 人,提起公诉55件74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人数分别下降28 %和23 %。严厉打击“两抢一盗”、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二是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根据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要求,着眼优化全县发展环境。全年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危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 4 件 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 余万元。立案查办渎职犯罪3件3人,所办案件法院均做出有罪判决,实现了侦结率、起诉率、判决率三个百分之百。

三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推动六大转型升级,全面建设幸福凤县的宏伟目标,不断细化服务措施。研究出台了《凤县检察院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八条意见》,规范了执法活动。结合“三问三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调研”、“三官一律进社区(村)”等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分别对全县104个村(社区)全部进行了走访,帮助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矛盾30多起。

四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涉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工作,对 14 件案件开展风险预警评估,有针对性地制订了化解矛盾预案。控申检察部门通过预约接待、巡访下访、领导包案的方式,妥善处理 19件信访案件,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实现涉检信访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凤县检察院 白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