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干警是法院的未来,关系到法院的可持续发展。2014年初,凤县法院党组立足院情,不失时机的推出了青年干警导师制度,为做好传帮带工作,锻炼出思想政治硬、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能适应新形势下执法办案工作的法官干警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悉,2011年,凤县法院30岁以下干警仅有5名,占全院干警的12.5%,45岁以上干警30名,占全院干警的75%。年龄结构老化,中坚力量不足,年轻干警未能及时跟进的矛盾相当突出。为了缓解这一矛盾,2011年下半年开始,该院共补充了年轻干警12名,到2013年底,年轻干警已经占到了全院干警的40%以上。然而,紧接着摆在党组面前的问题,就是如何尽快让年轻干警转变角色、适应岗位、提升综合素质,担负起法院建设的重任。
凤县法院根据老法官的职能分工及特长,选定了4名资深法官,分别担任4个小组的青年干警导师,每名导师负责辅导3到5名年轻干警。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晓指出,一是“导师”的首要目标就是要实现对年轻干警的目标引领,激发青年干警的法官理想和奋斗目标。二是导师要把握好方向,给青年干警指明正确的发展方向,即使青年干警缺乏经验,也能最终达到成功的终点。三是导师要“授人以渔”,教会年轻干警执法办案的方法、技巧,让年轻干警通过内生力量不断提高和成长。四是导师要体现对年轻干警的关爱,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给予照顾。尤其要发现年轻干警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指出、引导和帮扶,促使年轻干警快速成长。
该制度颁布以来,受到全院干警的欢迎,老法官为青年干警提供了帮助、年轻干警为老法官带来了活力,全院的长远发展有了坚实的保证。 (凤县人民法院 王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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