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坚持“夜学”学习制度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0-07-16 | 浏览:5758次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宝鸡市凤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夜学”学习制度,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夜学制度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参加,每周一固定为“夜学日”,组织开展“夜学”1次,每次“夜学”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该院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干警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党支部会议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逐段逐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文章,特别是关于检察业务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追赶超越、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悉,该院6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名参加了凤县县委举办的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专题学习班。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员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史红海 通讯员 徐宣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