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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公安:开展精神文明创建 显著促进工作成效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0-05-07 | 浏览:6824次 ]

近年来,宝鸡市凤县公安局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载体,着力在提升民警的文明素质上下苦功,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凤县公安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县局党委班子始终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和公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共同推进。为确保创建活动一举成功,县局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明确责任人,并抽调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报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凤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开展了创建活动。狠抓机关大楼绿化、美化,加强基层派出所“五小一舍”建设,为民警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改建执法办案中心、修葺了民警宿舍楼、食堂,通过配备完善硬件设施条件,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奠定了硬件基础。县局先后成立了工会、公安文联、团委、前卫体协、妇委会等社团组织,组织开展了“践行十九大精神,讲好身边的警察故事”演讲比赛、手机摄影比赛、警体运动会等活动,既活跃了警营文化,又缓解了民警的工作压力。同时积极参加县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展示了凤县公安良好的精神风貌。

结合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局按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指标体系工作要求,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在全局营造创建文明单位氛围,县局鼓励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近年来,1个单位创建成为市级文明单位,5个单位创建成为县级文明单位,通过各单位自身的创建活动,进一步在全局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

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振了全体民警的士气,凝聚了警心,提升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各项公安工作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县局连续两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连续两年在全市公安机关年度考核中获得优异成绩;侦办“9.27”专案组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县局被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1次;2018年度,在公安队伍满意率测评中,该局满意率达到98.68%,位居宝鸡市公安机关第一名,2019年度,在全市社会治安满意率测评中,凤县满意率为99.66%,位居全市第一名。(史红海 通讯员 储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