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首例“一元民生保险”成功赔付5万元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6-04-22 | 浏览:3462次 ] |
2016年4月19日下午,凤县民政局局长张苍会、副局长田春海、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凤县分公司经理姚俊及相关工作人员,来到唐藏镇潘家湾村二组为火灾遇难家属送上“一元民生保险”理赔金。
理赔座谈会(图一) 张苍会一行与遇难者家属及村委会干部在潘家湾村委会召开理赔座谈会。会后来到彭述芳家中,将5万元“一元民生保险”理赔金送到遇难者家属手中,向家属表达了诚挚的慰问。
遇难家属家中(图二)
为遇难者家属发放理赔金(图三) “一元民生保险”是通过政府出资投保、县民政部门作为投保人,为全县全部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按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标准集中统一缴纳保险费,投保“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两项保险。由县政府出资,县民政局从2014年9月28日起,已连续两年出资20多万元为凤县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办理了“一元民生保险”。
“一元民生保险“政策宣传(图四) 2016年4月12日,彭述芳家中发生火灾,火势凶猛,造成彭述芳家房屋损毁,本人在火灾中不幸身亡。事件发生后,县民政局及时向人保财险凤县分公司报案,在确认属于自然灾害保险责任后,人保财险公司凤县分公司迅速开通赔付绿色通道,实施快速理赔,从报案到理赔用时不到七个工作日。彭述芳家属成为凤县“一元民生保险”实施以来的首个受益者。理赔金发放结束后,凤县民政局副局长田春海向村民宣讲了“一元民生保险”理赔的范围和标准,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一元民生保险”的知晓度。 “一元民生保险”拓展了凤县民生保障范围,加大了民生保障力度,推动了凤县见义勇为良好风气的形成。对凤县区域内居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或见义勇为导致的伤亡提供了有效保障。 (文曾娅兰 图吴雅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