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留凤关司法所“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有效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5-06-30 | 浏览:3225次 ] |
自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活动以来,凤县留凤关司法所以“积小善成大德”为切入点,结合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通过面对面交流,组织集中观看电教片、参加公益劳动,记录“善心日记”等喜闻乐见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在社区服刑人员中树立了崇德向善,积极向善的精神风貌。 何某某,男,留凤关镇喇嘛泉村人,出生于1953年9月30日。2013年1月11日被凤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社区矫正起止时间从2013年2月18日至2017年2月4日。在社区服刑期间,何某某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矫正制度,主动参加公益劳动,矫正效果良好。 “我不懂如何以善养德,我只知道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助身边的人”何某某没有读过书,他只能用最质朴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想法。然而他却用自己的行动对“日行一善,以善养德”做出了最响亮的回答。 早些年,同村马某某父母去世后,家中仅剩他一人。因一只眼睛失明,智力存在障碍,还患有风湿性关节炎,无力耕种家中田地,也没有什么手艺,马某某便外出流浪,何某某知道后觉得他可怜便把他接回家一起生活。当时何某某父母年迈体弱,儿子还在上学,家里经济很是紧张,同村村民都说何某某脑子坏掉了,但是何某某却不以为然,二十多年如一日悉心照料至今。 随着家中人口增多,家里的经济越来越紧张。何某某积极和村干部沟通,寻求镇上政策扶持养起了土蜂,种上了核桃、猪苓。由于何某某不怕辛苦、辛勤劳作,他的产业已经逐渐形成规模。去年,养殖土蜂已达200箱,蜂蜜产量3000余斤,净收入5万多元;种植猪苓已达2000余斤,预计收入10万元;种植核桃树达2000余棵。生活过好了,何某某也没有忘记同村的村民,他毫无保留的向乡亲们传授自己多年摸索出来的养蜂技术、种植技巧,还不时到村民田间地头去帮忙指导,村民都对他赞不绝口。 2013年因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后,何某某时常说,“我是犯了法的人,政府考虑到我年纪大,给了我社区矫正、悔过自新的机会,我更要积极改造。”于是他的身影更多的出现在村口路边、乡亲田间地头,不是帮助村民义务接引水管道,就是割除路边杂草、捡除垃圾……只要村上哪里需要他,他都尽智尽力。正是他这样的行为影响了喇嘛泉村的村民。渐渐地,村上只要有修桥、修路、拉水等公益劳动,村民们不用干部动员都积极参与,谁家有困难需要帮助,村民们也都积极伸出援手,村民邻里更加团结了。 何某某,一个普通的社区矫正人员,他用行动感动了身边的人,用行动带动了身边的人。 汇涓流而成江海,积小善而成大德。留凤关司法所“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还在持续发力、常态推进,坚持落实,相信通过工作人员的努力以及矫正对象的积极参与,“德以劝善,善以养德 ”的精神追求会永远在路上。(宝鸡市司法局 王小颖) 【来源:陕西省政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