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调研报告 |
[ 来源: | 作者:马云峰 | 发布时间:2015-01-21 | 浏览:2965次 ] |
据国家老龄委发布的老龄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的数据,截至2012年,中国农村留守老人约为5000万人。随着生活、生产条件的改善,农村留守老人的寿命大幅提高,但是由于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农村留守老人生存状况堪忧。保障农村留守老人的的合法权益,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对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力图通过对西部山区凤县的农村留守老人生存现状的调查,探寻改善西部山区农村留守老人养老的新途径。 一、凤县农村留守老人生存现状 凤县总面积3187平方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人口31人,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1.46万人,占总人口的13.3%,农村留守老人9585人,占农村老人的比例已高达85%。他们99%是居家养老,1%是社会养老。近年来凤县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高龄补贴等惠农惠民政策,使农村留守老人的的生活生存状况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他们的生存状况依然不容乐观。 (一)农村留守老人增多 新世纪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四世同堂、三世同堂的家庭极少,家庭小型化普遍。农村老人支持儿女在城镇买房或租房生活,而老人则留在家里守着那难以割舍的旧土。留守老人日常生活多是靠自己解决,生命不息劳动不止。也有老年人进城随子女生活,上楼下楼很不方便,或者由于生活习惯不同受到儿孙指责心情不畅,久而久之,多数人返回农村居住,成为农村留守老人的新成员。 (二)留守老人仍需参加劳动 子女外出务工使家庭经济条件得以改善,但由于他们的相对收入不高,还要供子女上学,所以大部分老人还要靠自身劳动来维持生计。据调查,大部分农村留守老人不想自己的田地弃耕,就必须承担农业生产的重担,以增加家庭经济来源,解决日常开支,减轻子女的负担。 (三)居住分散管理难度大 凤县是山区县,东西宽70.9公里,南北长80.5公里,地理条件复杂,地广人稀,决定了老人居住具有分散性。一部分居住在远离道路的山上或沟底,经济条件差,交通不便;一部分居住在公路沿线区,看病就医相对方便,但是居住分散,不宜管理;只有小部分老人生活在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及周边、农村社区和工矿业区,生存状况较好。 (四)养老方式具有多样性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同的经济条件决定了农村留守老人不同的生活和养老方式。一是贫困残疾家庭以政府养老为主。主要是农村五保老人、痴、呆、傻、残老人,这部分家庭相对较少,但问题最多,老人生活状况也最差,他们的养老主要是由政府通过福利院的形式解决。二是有一定劳动能力和经济基础的留守老人借助幸福院互助养老。这部分老人的子女收入稳定,家中有经济林木或特种养殖业,老人生活条件相对较好。三是有稳定收入的留守老人以家庭养老为主。这部分农村留守老人,大多在乡镇及周边、农村社区、工矿业集中区生活,医疗卫生水平较高,文艺活动丰富,儿女有固定职业,收入稳定,对老人的补贴较多。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凤县近几年经济社会条件大幅提升,政府、社会对农村和农村留守老人实施了很多优惠政策,但问题依然不少。 (一)存在问题 第一,国家养老机构规模小。国家养老规模小,床位少。2007年9月凤县在距县城18公里的投资2600余万元建成县社会福利园区,对全县五保供养对象和残疾人实行集中生活管理、集中康复治疗、集中生产劳动及对农村复退军人提供休疗服务的综合机构。集中供养了346名五保老人和傻、残、孤儿、精神病等特殊人员,入住率91%。福利园服务对象主要是痴、呆、傻五保户等特殊群体,如智力残疾人员董小林、鳌自明、单臂老人杨勇娃、聋哑老人李宝林、患小儿麻痹老人康彩明等老人,自己生活不能自理,家里也无人照料,因此被政府第一批纳入福利院。相对全县9585名农村留守老人,总体规模尚小,尽管凤县在南片又修建了一所敬老院,但依然难以满足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需求。 第二,社会互助养老气候难成。农村传统上有邻里之间互帮互助的习惯,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邻里间除红白喜事之外,互助较前少了很多。随着留守老人日益增多,邻里之间相互照料的难度越来越大,村组织也难免存在照料不周的现象。比如凤县双石铺镇桥头庄村87岁高龄老人唐玉花,儿子20年前去世,儿媳15年前改嫁到邻村,老人在桥头庄村委会干部和前儿媳的监护下空巢生活了16年,2012年11月中旬老人在家中去世,无人知道老人的准确去世时间。 在政府倡导下,2013年凤县借鉴其他市县农村养老经验,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补充兴建了黄牛埔镇堆子村、周家庄村、留凤关镇连云寺村等3所农村互助幸福院。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管理,主要为农村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就餐临休、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的服务。通过“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分散居住”的形式,优先保障65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和三居五保户老人,并逐步向其他老年人扩散。探索中的农村互助幸福院虽然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在山区农村实用性不强。农村互助幸福院是参照城镇社区的模式,前提是老人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且居住集中。2013年建设的3所农村幸福院,都是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村镇,即使如此,运行情况也不是很好。对于居住分散、路途不便,又要承担繁重劳动、经济拮据的农村留守老人,放下手中农活,挤出时间,自掏腰包,奔赴几里、几十里去农村幸福院活动娱乐,晚间再风尘仆仆赶回家,幸福院的作用大打折扣。如黄牛埔镇周家庄村的幸福院建在村委会,最远的留守老人距幸福院达14公里,日间往返近30公里,参加幸福院有愿望但不现实。其它2处也存在类似问题。 第三,医疗文卫社保发展滞后。一是医疗保障不强。留守老人最担心的就是生病,生病几乎可以导致一切困难:经济拮据,缺少照料,心理负担加重等等。目前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整体较差,调查显示90%的老人处于亚健康状态,其中患慢性病的比例占80%。实施新农合以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村留守老人的看病支出,但只能解决部分住院费。对于常年患有慢性病的农村留守老人,药费支出仍是一大负担。另外,随着农村医疗制度的规范化,各村都建有卫生所,方便了村民就医,但由于医疗水平较低,“小病抗,大病拖”现象仍然很普遍。 二是文化生活单调。为改善农村文化生活,各村都建有文化娱乐设施,但大多数留守老人习惯于自由、闲散的生活,打牌、聊天、带孙子的居多,开展其他文化活动较少。另外,通过对留守老人的调查,我们发现有80%以上的外出务工子女主要通过电话与老人交流,有时甚至连这些基本的精神慰藉都没有。 三是养老保险水平较低。农村60岁以上留守老人每月可领到50元以上的个人养老保险金,即使100岁以上的老人也只能领到300元左右,这种情况下许多农村留守老人还常常用其来补贴家用。而国家农村养老保险标准较低,对其帮扶有限。 第四,家庭养老道德风险增大。一是家庭成员减少。目前“421”或“422”家庭在农村很普遍,老人多,子女少,子女养老负担增加。以前,农村几代人共同生活,除五保老人之外,不存在“留守老人”。改革开放后,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力到城镇打工,更多的老人留在了农村,日常照料缺失,留守老人养老问题日益显现。 二是传统赡养观念淡化。家庭小型化使人们对家庭的依赖越来越少,以家庭为核心的养老功能逐渐弱化。子女进城务工,经济能力独立,长期与老人分居,对老人的日常照料缺失,沟通交流减少,代沟加深,使传统家庭赡养观念淡化。如凤县红花铺镇红花铺村二组的陈某,今年76岁,右手残疾,有部分劳动能力。老伴71岁,前年因车祸致残。育有两儿一女,大儿子与两老分居多年,长年带着自己的孩子在外地打工,自顾不暇,几乎不回家看望老人也很少给予经济上的补贴。二儿子智力残疾40多岁尚未成家,靠外出打工过活,女儿只是偶尔回家探望老人。陈某的日常生活只能依靠自己和老伴。 (二)原因分析 第一,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得养老困难重重。凤县北倚秦岭南脊,南接紫柏山,全县绝大部分为山地,山大沟深,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特殊的地理条件使得居民多是沿公路、沿河而居,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新兴的养老模式诸如幸福院等在凤县虽已出现,但是并不适合当地实情,其功能也未完全发挥出来。另外,由于地形地貌的限制,全县耕地面积严重不足,土地贫瘠,经济效益差,农民收入不稳定,许多青壮年劳动力为了改善生活条件,不得不进城务工,增加了留守老人的数量。进城务工人员为了减少开支,无暇顾及留守老人生活,进一步弱化了家庭养老的功能,加大了养老的难度。 第二,经济发展制约了养老水平的提升。近年来凤县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同中东部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底子薄、条件差依然是凤县的基本县情。 一是财政收入“虚胖”,财力难以为继。从2009年至2013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从1.87亿元增加到4.11亿元,虽保持了年均45.25%的增速,但可用财力严重不足。 2013年政府用于养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占全部财政支出的15.7%,与往年相比,未增反降。加之医疗卫生环境较差,引进的人才难以真正转化为本地人才,大多将县乡医院工作作为一种历练,导致凤县的医疗水平难以提升。一些疾病县医院根本没法治,更不说乡镇卫生院了,村卫生所甚至沦为了“药店”。医疗卫生水平是养老水平的一个硬指标,医疗水平得不到提升将严重影响养老水平的提升。 二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城乡发展差距大。长期以来,铅锌、黄金等工矿业在县域经济中所占比重达80%左右,发展迅速,农业发展缓慢,农民收入普遍偏低,因此城乡养老水平也呈现出了两极分化。生活在偏远山区的农村留守老人,87%以上的仍然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生活艰难。而生活在乡镇周边、工矿业集中区的留守老人,儿女大都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生活条件好,文艺活动丰富,生活比较幸福。 第三,第三方养老组织发展土壤不乐观。幸福院、居家养老、老年公寓、社会义工等第三方养老组织在东部一些城市发展迅速,有些组织甚至已经趋于完善,但是在凤县则基本空白。仅有的几家幸福院也都存在于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村人口集中的地区,偏远村组基本上享受不到这些服务。另外经济基础薄弱、发展水平较低、人们的思想观念闭塞等从根本上制约了第三方养老组织的兴起。孝道文化在中国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人们普遍认可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即使条件比较好的家庭,有能力将老人送到第三方养老组织,也会受到亲朋好友和邻里乡亲等社会舆论的无端谴责,这样就使得一些新兴的第三方养老模式很难发展。 第四,文化思潮对传统养老模式冲击增大。一是养老趋利化。在以经济为主导的社会,受各种文化思潮的冲击和价值观念的影响,个人在家庭中地位的高低主要于个人在家庭中收入的高低和工作中职权的大小。随着老人年龄的增大,无论是身体还是经济能力都大不如前,家庭的地位日渐削弱,子女对老人的依赖大大减少,反而是老人对子女的依赖越来越强,部分子女尊老意识越来越弱,养老观念淡化。 二是精神慰藉缺失。留守老不但有物质生活和日间照料的需求,更主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而时下,大部分在外的子女,除了逢年过节回家看看,平时只是简单的电话问候,在一些偏远的落后的山区,甚至一年半载连个电话接不到,缺少沟通交流,致使精神赡养空白扩大。 三、国外农村老人养老新模式 从十九世纪中后期开始,发达国家就陆续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在长期应对老龄化的实践中,西方国家形成了许多养老模式,可以作为探索我国农村留守老人养老模式的借鉴。 ( 一)居家养老 西方国家老人养老模式以居家养老为主,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的比例在80%左右。该种模式适合子女无暇照顾,有一定自理能力且不愿意离开原有熟悉环境的老年人。与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不同在于,西方国家的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是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老年社区、老年公寓、托老所、志愿者。其中,老年公寓、托老所等是与其他养老模式相结合的产物。 (二)机构养老 即将老人按照身体状况,分层次集中在专门的养老机构中养老的模式。其优点在于通过集中管理,能够使老年人得到专业化的照顾和医疗护理服务,无障碍的居住环境设计也使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便利。缺点在于容易造成老人与子女、亲朋好友间情感的缺失,而且成本较高。这些机构主要有养老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等。 (三)其它养老模式 指近几年新出现的互助养老、以房养老、旅游养老、候鸟式养老、异地养老、乡村田园式养老等。这些养老方式有的是老人与家庭外的其他人或同龄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结合起来,相互扶持、相互照顾、拼家养老;有的随着季节和时令的变化而变换生活地点,以移居并适度集中方式养老;有的利用乡村的空气新鲜、生态环境优越、生活成本低廉的优势,到乡村的田园、牧场、小镇等地养老。 总之,中国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与西方国家老人养老问题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西方国家经济基础雄厚,各种福利政策趋于完善,农村与城市的养老政策与高度发达的经济社会福利体系密切相关且区别不大;而我国的养老政策中“二元化”的问题依然严重。特别是西部山区农村的留守老人,因历史与现实的原因,多是故土难离、收入较低、生活水平不高。因此,在借鉴西方国家经验时,一定要注意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四、解决山区留守老人养老问题的对策 凤县农村留守老人的生存现状是西部山区县的农村留守老人的缩影,探索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养老方式,对西部山区县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壮大自主发展能力,提升经济支撑力度 我国西部面积685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70%左右。由于自然、历史、社会等原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的40%,相应的在农村留守老人养老方面的资金投入也远远低于东部地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在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的同时,必须强化自主发展意识,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壮大经济实力。一是继续发展工矿业。引进先进技术,增加技术攻关,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创造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二是大力发展旅游业。三是发展特色种养殖业。继续做大做强花椒、木耳、核桃、大鲵、猪苓、林麝等特色农业。 (二)开展留守老人教育,树立新型养老观念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中国大多数家庭都成为“核心家庭”,养老在很大程度上是让子女们去完成一件他们在客观上根本无法胜任的任务,所以在积极广泛地开展对青年和子女尊老、爱老、养老教育的同时,也要对留守老人进行相关养老观念转变的教育。要有意识地、主动地从思想上变“依靠子女”为“依靠自己”,从主观上减少对子女的期待。在思想上、精神上树立起不依赖子女的观念;在行动上养成并形成一种相信自己、依靠自己来完成老年生活中的各项任务的习惯,逐步形成一种“自养”和老伴间的“互养”的方式。同时,全社会要努力创造条件为提高老年人自养能力提供各种制度的、物质的和精神的社会化服务。 (三)完善农村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完善社会福利院。一是扩大福利院规模。通过以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纳社会公益资金的方式,兴建公益性质的社会福利院,充实全县福利院数量。为农村留守老人留足床位,鼓励农村留守老人进入福利院养老。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将护理院与福利院结合起来,增加福利院医疗护理服务功能,使日常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心理疏导、医疗卫生常识教育常态化。 合理规划幸福院。一是在人口聚集区兴建幸福院。对于人口居住较集中地区,建立幸福院,使农村留守老人文化生活有了活动场地。二是合理实施移民搬迁工程。对于在建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鼓励有一定经济基础的留守老人购买,并给予一定优惠。将居住偏远的农村留守老人按照意愿集中起来,参加幸福院组织的活动,不仅解决了偏远乡(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销售不出的困境,而且充分发挥了幸福院作用。 新建民办养老机构。一是充分利用政策优惠,鼓励社会资本新建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壮大养老机构队伍。可依据今年颁布的《陕西省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社会资本兴建养老机构资金支持。二是倡导民间资本建立半公益性养老机构,实行企业管理模式,政府给予大幅度政策优惠。 (四)创新居家养老模式,凝聚互助养老合力 探索子女托管,对于子女长期在外又无力照料的农村留守老人,子女可出钱购买服务,由村委会、亲属、朋友、邻里或养老第三方组织承担其日间照料。 提倡互助养老,留守老人可与家庭外的其他人或同龄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结合起来,相互扶持、相互照顾、拼家养老,闲暇时间开展一些娱乐活动。 完善政策扶助,由基层政府负责定期对留守老人进行基本健康检查,明确包村干部和村常设干部帮扶留守老人责任,实行一帮多的结对子帮扶。 鼓励志愿服务,动员社会力量不定期对留守老人的生活状况进行走访照料,随时掌握留守老人的情况。有条件的地区可成立志愿者服务小组,由政府给予一定补贴,定期上门服务;以村老年协会为龙头,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用活房屋土地政策,拓宽养老资金渠道 探索以房养老模式。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随着政策推进,山区农村在条件成熟时,也可探索实施。 建立土地养老基金。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等,就为加快农村土地、林地等流转、抵押、担保提供了可能。可以将通过流转、抵押、担保获取的资金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养老基金,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配套,规范管理,专人专款,专项用于农村留守老人。 (六)巧用新型媒体平台,营造尊老爱老氛围 随着信息化不断发展,年轻人与网络等新媒体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以网络为主的社交平台、网络游戏、影视音乐等新媒体,在年轻人的生活中已经常态化,通过新媒介向他们灌输养老敬老意识极具潜力。相关的政府组织、养老机构等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定期发布敬老孝老的相关信息。同时可以发起一些网络互动活动,如敬老照片墙(把对自己父辈、祖辈的照片发到网络上)、孝老微电影(反映老年人生活的精短记录片)、尊老小游戏(向网民征求开发尊老小游戏的创意)等,对于优胜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既可以展示年轻人的天赋,又有利于增强他们的养老意识。 (七)建立健全养老法规,维护养老双边权益 目前我国关于养老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特别是随着第三方养老机构的兴起,相关法律基本空白。这些养老机构由于没有针对性的法律保障,很多问题难以解决,社会对第三方养老机构争议很大。因此,急需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于规范第三方养老组织的行为,同时更好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中共凤县县委党校 毛敏 唐超 周新娥 王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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