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法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认真落实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精神要求,截止2014年2月21日,已将2013年所有符合互联网公布的判决文书全部上网,共计97份,其中民事判决55份,刑事判决42份,是宝鸡市地区基层法院中第一家完成该项工作的法院,也是上传裁判文书数量最多的法院之一。同时,我院对裁定文书也开始上网公开,截止目前已上传28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凤县法院党组周密部署工作,通过以下措施保证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成立了由院长韩晓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庭庭长为成员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领导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让各庭室人员充分认识到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重要意义,督促各部门及时开展工作。
二是专人负责,严把质量关。我院结合省高院文件精神,制定了互联网裁判文书公开审批表,明确了裁判文书上网的流程,按照书记员修改——承办法官初次审核——庭长二次审核——主管院长审批——审管办形式检查和备案的流程,层层把关,确保裁判文书内容客观真实、形式正确完整,样式符合最高法院、省高院、市中院有关规定,数字及标点符号使用规范。
三是加强案例指导,促进全院法律适用规范统一。由院审管办会同各审判业务庭室,对裁判文书修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汇总,提出解决措施,先后通过法院内网办公系统,向全院干警发布裁判文书指导意见3次,有效的推进了裁判文书的修改工作。
今后,凤县法院将继续加大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力度,一是完成2013年裁定文书的上传工作;二是保证2014年的所有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及时上网,面向社会,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开。 ( 凤县人民法院 王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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