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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司法局积极妥善安置刑满释放人员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0-06-09 | 浏览:14735次 ]

6月4日,刑满释放的李某终于在宝鸡凤县一小区的物业公司上班。他连连向凤县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我一定会改过自新,好好回报社会”。

接到陕西省黄陵监狱通知,凤县在押人员李某将要刑满释放后,宝鸡市凤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艳翔同志立即对安置工作作出安排,并要求提前摸底、无缝衔接、妥善安置、严格管控、积极帮教。

留凤关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访了解到李某系西安市人,多年前在凤县留凤关镇供销社工作时和矿建一位工人结婚,2000年与妻子离婚,后因赌博成瘾,欠下很多赌债。和妻子在一起生活的儿子曾经因替父亲还债而至今未婚,因而和父亲反目为仇,在工作人员劝说下还是拒绝接收父亲回家。李某当前没有固定住所,且在当地已无亲属挚友,面临无人接收的情况,凤县司法局领导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为李某领来了被褥,安排了临时住所,并与监狱完成交接程序。

交接过程中,凤县司法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对李某告知了疫情期间的防控政策、注意事项和根据其实际情况为其制定的帮教计划,并进行了帮教谈话。得知李某想找份工作,通过劳动来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后,该局多方为李某找工作。工作人员先后为其找到四份工作,凤县东岭锌业有限公司工人、河口镇石鸭子选矿厂工人、林麝养殖场工人等,但由于李某长期不从事体力劳动,对以上工作都不能胜任。该局又积极为其寻找,终于在县城一小区的物业公司为李某找到了合适的工作。

疫情期间,凤县司法局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求,严格落实疫情期间监狱释放人员的接收和安置帮教各项措施,特别是对无固定住所的刑满释放人员,凤县司法局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主动安排住所、严格落实管控、并通过多种渠道对其进行就业帮扶。既有效防止刑满释放人员因漏管失控影响疫情防控大局的隐患出现,又妥善解决刑满释放人员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实际困难,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史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