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江伟院长带头开庭审案 推动院庭领导办案常态化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7-07-05 | 浏览:2509次 ] |
“现在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响起,7月4日上午9时,两起数额较大的盗窃犯罪案件在凤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伟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邓武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了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某、周某某伙同何某某(在逃)于2016年5月分别在多家商店趁店主不备窃取苹果、VIVOX6等手机3部,价值共计12154元。案发后,被盗的三部手机均未追回。经调查,出生于1992年的杨某某竟不是“初犯”,曾因犯盗窃罪被甘肃省榆中县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16年11月7日刑满释放,2016年11月12日因网上追逃被长沙县公安局黄花派出所抓获,11月15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凤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22日被依法逮捕。 为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提高庭审效率,江伟院长在庭前即仔细查阅案卷材料,与合议庭成员讨论案情、梳理法律关系,拟定庭审提纲明确庭审重点。庭审中,江伟院长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娴熟运用审判技巧驾驭庭审现场。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让控辩双方充分发表己方观点。被告人杨某某、周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改,经合议庭评议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2017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院、庭领导办案制度,江伟院长作为员额法官率先垂范办理案件共计29件,对于提升凤县法院的审判工作水品,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规范庭审活动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有利于调动法官钻研审判业务、提高案件质效的积极性,有利于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必将充分调动年轻法官工作热情,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的被动局面,是迈出审判权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一步。(县法院 胡琼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