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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11余万元案件款送到残疾当事人家中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7-05-24 | 浏览:2533次 ]

5月19日上午,宝鸡凤县法院审委会专委、张小斌法官便奔赴留凤关镇,把11余万元案件款送到残疾当事人胡某斌手中。

胡某斌2013年、2015年先后因两起民事案件起诉到凤县法院,均由张小斌法官承办。在两起案件中,张小斌法官公正司法,以很高的效率就办结了案子,对于两起案件结果胡某斌都非常满意,认为张法官没有因为他腿有残疾,不懂法律而有任何偏袒。

虽然案件已经办结,但是考虑到胡某斌身有残疾,行动不便,且为当地贫困户的困难情况,张法官判后多次回访该当事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帮其重振信心。张法官把最新扣划回来的案件款送到当事人手中时,胡某斌感激之情无法用语言表达,不断重复着“谢谢了,张法官!”。(凤县法院 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