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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日报】法庭搬到家门口 调解纠纷不出村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6-04-12 | 浏览:2499次 ]

日前,一起因野外用火烧毁林地的赔偿纠纷案在凤县凤州镇某村开庭审理。将庭审现场搬到村民家门口,在审理调解案件的同时也为更多群众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这是该县法院普法宣传的一种新形式。

2014年冬季,该村杨某因野外用火引发大面积山火,烧毁了罗某的果园树木。后罗某、杨某与村组干部对损失的苗木进行了清点,经村组调解,商定由杨某赔偿罗某9000元,但杨某一直未赔付。在罗某催款时,杨某父亲却以一些树还活着、一些树在着火前就死了为由不愿赔偿,二人便发生了争吵。随后,杨某家表示不愿赔偿,罗某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凤县法院将审理现场搬到了村子,结合防火宣传,法官向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宣传了野外用火安全和子女监管教育的重要性,当庭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同时,邀请当初参与原、被告双方损失核定和调解的人员到场,共同陈述事件经过及损失状况。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不少村民感慨地说:“法庭搬到村上,确实方便多了。” (弓旭东 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