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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司法局: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做好法制宣传带头人

[ 来源: | 作者:马云峰 | 发布时间:2015-03-31 | 浏览:1672次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为我党执政建设的总思路,也是我国全面开启法治进程的标志事件。凤县司法局紧抓班子自身建设、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业务职能三个基础,以 “四个切实”为要求,努力做好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县方面的“法治宣传带头人”。
加强班子建设,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火车跑得快,全靠头来带”。根据我局班子自身实际,为切实发挥局班子战斗堡垒作用,先后修订完善了《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议事制度》、《督查考评制度》等7项规章制度,并对局机关及基层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创新考核办法,扩大考核范围,量化细化考核指标,确保在工作开展、学习教育、干部管理等方面切实做到“有制度、有落实、有成效”,为实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建立了组织和制度的双重保障。
加强干部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要加强法制宣传,首先自身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下,凤县司法局就认真贯彻十八届四全会精神,落实法制宣传责任,提出“四要”学习法:一要学原文。要求每位干部必须原文学习《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领会原文精神;二要学解读。要求每位干部广泛学习中省市县关于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解读,进一步加强认识;三要学贯彻意见。要求每位干部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及上级业务部门关于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在不断弥补自身学习不足的同时,充分理清其对自身业务工作的指导与要求;四要讨论交流。要求全体干部在不断学习的同时,在全局范围内、股室内部、股室之间开展学习心得体会讨论交流,使学习教育真正达到入心入脑的效果。通过“四要”学习法,全体干部从思想上认识到了肩上的重担,从行动上做到了积极主动,为切实增强全体干部工作使命感奠定了夯实的思想基础。
创新宣传形式,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成效。做为普法宣传的主要部门,县司法局担负着全县法制宣传工作的指导组织职责。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凤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带头人”的作用,组织全体干部就如何创新法制宣形式开展讨论,结合凤县实际形成了法制宣传工作的五大板块:一是认真做好集中宣传。利用每年三月的“科技之春”活动、四月的法制宣传月、十一月的“两率一度”宣传、十二月的宪法宣传日,组织广大党员冲锋在前,享受在后,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二是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与各成员单位联系,加强法律知识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引导各界学法、守法、遵法、用法。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积极与公律支部联系,充分利用法律从业人员的专业优势,进行法律辅导、咨询和以案说法,从法律层面,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形成法律“六进”宣传合力。三是把法制宣传阵地前延。延伸到河口、平木等地的庙会、交流会现场,组织编排“法制快板”、“法制相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四是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发挥现有新媒体、城区LED显示屏等新型数字化载体作用,实现法制宣传随处可见、随时可见;五是狠抓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一手抓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一手抓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在全县营造出了一个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目前全县组建了5人的普法宣讲团1个;建成法律人才库1个,招募法制宣传志愿者165人;开设机关门户网站普法专栏1个;建成村(社区)法制宣传专栏16个;设立公共场所固定法制宣传栏7个,户外法制文化墙11个;建成法制广场1个。
协调各方,切实发挥“带头人”作用。作为普法宣传工作的“带头人”,凤县司法局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积极协调组织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精心开展相关法制宣传,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深度及广度,充分发挥各执法单位的职能作用,做到以案说法,集中普法。在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配合下,仅去年就开展各类法制活动326场次,举办法制讲座236场次,举办法制培训62场次,办宣传板报260期,悬挂横幅570条,展出宣传板面1826个,印发宣传资料12.6万余份,发放书籍45900余本,发放宣传品30万(只、条、件),设立咨询处106处(次),法律咨询5300人次,受教育10万余人次。
通过“四个切实”的严格要求和扎实落实,凤县司法局不断增强班子战斗堡垒作用的同时,全体干部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做到了坚守岗位,心中有责,切实承担并发挥了法制宣传“带头人”的职责与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县贡献出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应尽的努力。(凤县司法局:阴军锋 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