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检察院:连续两届获评“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5-01-27 | 浏览:2007次 ] |
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传来喜讯,宝鸡市凤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派驻监管场所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这也是该院在最高检组织的第三届、第四届派驻监管场所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评选中,连续两次成功获评该项殊荣 据了解,该院在本次创建工作中,始终将“规范和细致”贯穿始终。一是将驻所检察室的工作细化分类,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每一项具体工作都形成一本书面资料,共装订资料80余本,通过查阅资料,可以全面反映驻所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二是将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创建标准32项分解为58项工作任务,对工作完成工作、待完成工作等进展情况进行标注,为完善和推进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建立了电子档案。将所有资料通过扫描、格式转化等形成电子版,并利用PPT将word文件和扫描文件链接起来,制作成PPT资料库,方便存储、调阅。同时,还建立电子版、纸质版两种台账资料,确保一一对应,相互印证。
“建立PPT电子资料库的做法在全省尚属首家。” 该院驻所监察室主任栗文朝介绍说。近年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在人员配备,硬件投入上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在人员、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驻所检察室配备了3名干警,建成了综合指挥中心、远程提审系统以及各种监控设施,与监管场所实现了信息、监控“双联网”。健全完善了安全风险排查、检察官接待日等16项工作制度。以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刑事羁押期限监督、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等四项工作为重点,扎实开展监管执法监督工作, 全力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有效保证了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正确实施。连续多年在宝鸡市监所检察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周晓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