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公安局“1+4+3”工作法探索创建旅游警务新模式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6-09-08 | 浏览:3914次 ] |
近年来,凤县公安局围绕县委、县政府旅游兴县发展战略,抢抓公安改革有利契机,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创新推出“1+4+3”工作法,全力打造旅游警务新品牌,有效服务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围绕“一个目标”,确立旅游警务新战略。该局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展示“十三五”开局新精彩,以建设“平安凤县、幸福凤县、法治凤县”和打造“羌乡竹城、五星凤县”旅游品牌为目标,创新确立了旅游警务新战略,举全警之力持续优化旅游环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认同感,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由2013年的85.22%跃升至2015年的91.64%。 二、建立“四项机制”,打造旅游警务新品牌。一是建立警务联动机制。强化友邻联动,协调汉中、西安和甘肃两当、徽县等友邻公安机关,建立协查联动机制,加强对重点组织、团体和人员的协同监控;强化多警联动,定期组织刑侦、治安、交警、网监、巡警、消防等警种开展严打专项行动和治安、交通、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整合交管、巡警、消防和派出所警力,依托黄牛铺、龙口、留凤关交警中队车辆检查点、城区新增的2处治安警务岗亭和4个社区警务室以及4个农村中心警务室,拓展“旅游警务服务第二中心”建设,构建大巡防、大防控格局。二是建立警地协作机制。建立警地联席联勤会议制度,加强与旅游、工商、环保、食品药品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互通,形成共管合力;协调计生、工商、文旅等部门,在城区主要区段设置流动暂住人口服务站4处,共产党员、“功模”示范岗4个,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定期联合文旅、工商、卫生、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强买强卖、非法经营、价格欺诈、强迫交易等侵害游客权益的案(事)件,净化旅游市场秩序和社会风气。三是建立集约用警机制。围绕全县17个景点,规划设立五大警务区,以辖区派出所和交、巡警为主开展常态化勤务,实现警力精准式投放;推行机关部门和警种日常对口包抓、高峰勤务时抽调警力下沉警务区工作模式,打破原有管辖区域、警种界限,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警务资源,实现警力动态化调配;针对旅游高峰客流、车流等实况,创立区域化等级勤务响应机制,通过警务区间协作支援,促进集约用警,破解警力紧张、景点分散、执勤力量薄弱等难题。四是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组建以辖区派出所、交警、消防等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依托黄牛铺派出所、交警中队等“旅游警务服务第二中心”,为游客提供道路引导、法制宣传、应急救助等服务;沿国道、省道沿线各个路段站点安装醒目的旅游警务导示牌,在主要路段、城区、景区等栽设20处太阳能爆闪警示报警点,逐一编排报警点序号、设置醒目标识,并依托110接报警平台,在县城5个警务点和17个景点开通“110”“122”“12110”旅游公安服务热线,方便外地游客报警求助。 三、落实“三项制度”,挖掘旅游警务新潜能。一是落实督查回访制度。将旅游警务纳入督察重点,并与目标绩效挂钩,采取重点督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督导检查,对因出警速度慢、服务态度差等问题被游客投诉举报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事民警年内评先选优资格,并视情给予相应处理。利用县“两会”之机,主动征集“两代表一委员”对旅游警务的意见建议,并采取电话和问卷等多种形式,定期回访景区管理部门和游客,广纳意见建议。今年以来,该局共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300余条、“金点子”20余个,有效助推工作日臻完善。二是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开通“@凤县公安”官方“旅游警务”微信、微博,宣传凤县特色旅游文化、介绍重点旅游活动,收集、采录治安、交警、巡警、派出所等单位信息,实时发布景区交通路况、天气播报、宾馆旅店入住率等提示,缓解游客出行难、住宿难、停车难等问题,提供贴心服务。在互联网建立网上警务室,随时接受游客报警求助,并通过微博征集案件证据、线索,全时空维护游客权益。今年“五一”期间,该局道路实况微信被转发100余万次,“旅游警务”品牌受到了群众关注点赞。三是落实管理培训制度。为17个景区警务室配齐了至少具备两年以上基层所队工作经验的专(兼)职民警,适时组织开展警务实战技能和文明规范执法培训,着力提高专(兼)职民警开展工作的能力。同时,建立健全了景区警务室规章制度和专(兼)职民警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景区警务室及专(兼)职民警考评细则,定期对各景区警务室工作实行严格考核奖惩,有效确保“旅游警务”取得了实效。今年以来,该县各大景点接待游客119.98万人次,未发生因民警执法执勤、窗口服务等引发的群众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