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新的《国家安全法》颁布施行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陕西省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在全省各地人员流动较大的市民广场、居民区、火(汽)车站等地方,将摆放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反间谍、反窃密、反恐怖为主题的宣传展板,张贴维护国家安全宣传标语,在延安中央社会部旧址将举办以弘扬隐蔽战线优良传统为主题的展览活动。省人大将召开“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座谈会,并开展国家安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加大对《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使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在2014年中央国安委第一次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出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新时期国家安全工作的总纲领,集中回答了坚持什么样的国家安全观、走什么样的国家安全道路的方向性问题,是我们党对维护国家安全的创新和升华,是积极应对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日益严峻形势的现实需要。为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思想,2015年7月1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颁布了新的《国家安全法》,这是一部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与2014年颁布施行的《反间谍法》和2015年颁布施行的《反恐怖主义法》共同构成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为构建新型国家安全模式、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人民幸福需要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更依赖人民共同维护。维护国家安全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近年来,面对极其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应对严峻挑战,克服社会发展和经济运行中的各种困难矛盾,继续保持社会大局安定团结和经济快速增长。尤其是我省国家安全机关在陕西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部党委的领导下,隐蔽战线斗争能力大幅提升,业务工作实现了跨越发展,有力打击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进行的窃密、渗透、破坏活动,为维护国家安全和我省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国家安全宣传和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在全省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 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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