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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开展2015年打击文物犯罪“雄鹰”专项行动

[ 来源: | 作者:马云峰 | 发布时间:2015-03-23 | 浏览:2392次 ]

为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全县文物安全,凤县从2月1日开始至12月底集中11个月开展打击文物犯罪“雄鹰”专项行动。
该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一、严厉打击盗掘、盗窃、倒卖文物犯罪活动。二、彻底打掉犯罪团伙、摧毁犯罪网络、截断文物犯罪链条。三、全力追缴被盗、倒卖的涉案文物。四、建立完善文物犯罪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监控机制。五、切实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和管理,确保全县文物安全。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了以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三林为组长,文物旅游局副局长周荣华和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解润民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文物旅游局干部为组员的打击文物犯罪“雄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该项行动要求各单位和文物管理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扎实、全面细致地做好摸底排查工作。要采取多种手段,对近年来侦查破案中发现的、文物部门通报的、外省市要求协查的、群众举报的文物犯罪的线索,进行认真细致梳理,全面分析研判,主动经营。刑侦部门要组织精兵强将专案经营,顺线追踪,深挖彻查犯罪团伙,彻底摧毁犯罪网络,全力开展破案攻坚,力争快侦快破,确保全县文物安全。各单位要加强对文物违法犯罪重点人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管控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值守巡护和防控工作。
2015年打击文物犯罪战果认定以录入“全国文物犯罪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依据。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文物旅游局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组织开展不力、抽查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