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凤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8-02-27 | 浏览:4329次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公正文明执法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指导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综治维稳调查研究工作,研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措施,协助县委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全县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参与调查社会反映大、情况复杂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10)管理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

(11)管理县法学会,负责法学会工作。

(12)负责防范和处理各种邪教工作,承担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与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管理县反邪教协会,负责县反邪教协会工作。

(13)承办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以争创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为目标,以“十大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快“雪亮工程”综治视联网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23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发挥“六个专班”作用,突出抓好脱贫攻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力争公众安全感测评省市领先。

(2)维护稳定:夯实维稳责任,加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预警预防、应急处置,有效化解不稳定隐患。切实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决策重大事项、建设重大项目、举办重大活动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规范评估内容、方法、程序和标准,完善目录管理、分类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做到应评尽评,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风险。着力防控风险,实现“三个坚决防止”和“四无”目标,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3)政法工作:协调组织政法部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专业能力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4)执法监督工作:推进执法公开,加强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5)反邪教工作:深化警示教育和教育转化工作,防控各类风险,确保实现“四无”目标。

(6)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健全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落实人民防线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

三、凤县政法委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凤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凤县政法委本级预算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1

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

四、凤县政法委及所属单位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政法委(含下属单位)总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数12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离退休人员

1

中共凤县县委政法委委员会

行政单位

7

7

6

2

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

事业单位

5

5

合 计

12

12

6

五、凤县政法委资产占有使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台,其中:单价10万元以上的车辆0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为0;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凤县政法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项目拨款385.92万元,主要是完成本年目标任务发生的一般性支出,紧紧围绕全县政法工作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强化保障,以群众满意为主线,以理念、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为引领,不断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推动平安凤县、法治凤县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政府性基金拨款本年无。

七、2018年凤县政法委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收入预算385.92万元。较上年增加35%。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拨款385.92万元,较上年增加35%,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平安建设项目支出的增加。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支出预算385.9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70.2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0%,较上年增加9%,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带来的工资福利相应增加;项目经费支出115.7万元,占总支出30%,较上年增加了17.7万,原因是2018年平安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预算拨款收入385.9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5.92万元,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加35%,原因是今年增加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人员经费和平安建设项目经费。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5.92万元,较上年增加35%。原因同上。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预算经费支出270.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44.3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8万元);项目支出115.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万元、对个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5.92万元,较上年增加35%,主要是增加了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人员经费和平安建设项目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5.92万元,较上年增加35%,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6.2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4万元、项目支出115.7万元,较上年增长35 %,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平安建设项目支出的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支出预算385.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6.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44.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8万元),较上年增加4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带来相应的工资福利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较上年增加9.25万元,增加38.5%;项目支出115.7万元(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15.7万元、非税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15%,原因是平安建设项目支出的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县委政法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县委政法委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县委政法委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预计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较上年预算持平,2018年我委依据上年实际支出需要列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预计公务接待35批次,240人次,与上年持平,我委注重强化内部控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所属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也适当压缩;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预算为0,预计购置车辆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上年预算持平。

2018年会议费预算支出2万元,与上年持平。2018年我们将更加严格地执行《凤县县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精简会议经费支出。

2018年培训费预算支出2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县委政法委运行经费预算2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较上年增加9.25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共4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依据《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采购。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

请点击下载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