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的通知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5-01-15 | 浏览:11119次 ] |
关于2015年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的 通 知
根据中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有关安排, 结合四中全会的贯彻落实,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推进我县社会治理法制化,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我县社会稳定的大局,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县级领导接访下访群众工作安排如下。 一、县级领导实行全员接访制度。 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是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信访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体现。因此,各县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亲历亲为,做出表率,切实把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第一接访现场。领导接访从1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每周二由两名县级领导坐班在信访接待大厅接待群众,共安排50个接访日。信访局要做好接访组织工作,提前通知接访领导,参加接访的领导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日程,准时在信访大厅接访。信访局要定期通报领导接访到岗情况,处理、协调和督办好领导接访事项的事项。 二、实行包案化解,落实领导首接责任制度。对于集体访和单个初访,当场能解决的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由接访领导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负责包抓,对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接访领导要按照“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包处置”的“五包”责任制落实责任,化解信访问题,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三、加强属地管理,推进联合接访运行机制。领导接访或约访群众时,涉案的镇、部门要有一名领导陪同接访。接到接劝返通知后行政中心范围内的单位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接访现场,县城范围内的单位必须在15到20分钟内到达接访现场,凤州镇的各单位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接访现场,其余各镇和单位必须在1——1.5个小时内必须到达接访现场,平木镇、坪坎镇和所在单位必须在2个小时内到达接访现场,参与接访,进行劝返。公安、维稳、信访、司法部门要收集固定证据,依法打击煽动、组织闹事者,维护社会稳定。 四、坚持规范秩序,建立“诉”“访”分离机制。理顺“诉”和“访”的关系,将民商、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纳入司法渠道处理,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今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按照中省市的要求,信访部门一律落实“三不政策”即“不受理、不交办、不协调”。在宣传政策的同时,引导上访群众到公检法机关反映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引导信访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减少和直到杜绝越级访。 五、注意跟踪问效,完善案件督查督办制度。接访领导要亲自过问自己接访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重大问题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信访局要跟踪督查督办,涉案的镇、部门要建好台帐,全面登记,做到案件清楚,办理透明,结论准确,上报及时。 六、提高工作效能,细化信访工作考核制度。信访工作纳入全县岗位目标责任制和政法、维稳、信访单项考核内容,进行奖惩。 各镇、各部门可参照此《通知》,开展好本镇、本部门“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县信访局办公室。
附件:2015年县级领导接待群众日程表
中共凤县县委办公室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凤县领导接待群众日程表
注: 若本年度中领导职务有所变动,原领导的接访任务由新任领导接续,不再另行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