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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荣获陕西省“青年文明号”殊荣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9-05-27 | 浏览:25301次 ]

近日,宝鸡市凤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是本次命名中全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青年集体,同时也是该中心继市级“三八红旗集体”之后,获得的又一项殊荣。

凤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有干警6名,其中中共党员3名,35岁以下青年干警4名,占比67%。中心承担了立案、信访、家事审判和“诉前多元化、诉后分调裁"重点改革创新等多项工作。近年来,诉讼服务中心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主线,以创建“青年文明号”等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着力于青年干警的培养、诉讼服务的提升、庭务管理的规范、工作业绩的提高。通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突出成绩,先后获得多项荣誉,承担的改革创新工作被省政法委作为新时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典型,在全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

争做司法为民表率。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耐心细致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耐心解答各种疑惑和问题。从最细、最小、最实处落实司法的人文关怀,为当事人提供打印复印、老花镜、文具、急救箱、热水茶饮、pos机缴费等18项便民服务设施。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充分保障困难当事人诉讼权利。积极发挥女干警多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家事审判工作,年审结家事案件130余件,80%以上得以调解结案,有效缓和了当事人对立情绪,实现了案结事了。

勇当司法改革先锋。针对立案登记制和法官员额制实施后所带来的法院案多人少问题,积极探索对症良方,于2015年9月成立陕西省首家有编制、有人员的专业诉调对接中心—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并入驻办公,首创凤县“23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实现了诉、调、访的有效衔接,将近一半的民间纠纷、突发性事件化解在诉前。2018年大力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在中心设立速裁室,采用员额法官轮流坐班,固定一名法官助理额模式,年审结案件100余件,有效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构建起了“诉前多元化、诉后分调裁”工作格局,为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探索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凤县经验。

强化队伍建设引领。在繁忙的办案之余,中心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文体活动,通过征文研讨、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普法文艺宣传等活动,不断激发干警活力,努力打造“坐下来能写,站起来能讲,走出去能干”的三能型干警,先后选送调研文章8篇,发表宣传信息40余篇。因为工作实绩突出,中心主任白晓军被评为市级劳动模范,中心副主任曹丽丽成为全院最年轻的“90”后中层负责人,并荣获凤县“巾帼建国标兵”、“敬业好青年”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