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拼搏创一流追赶超越勇争先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纪实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8-02-08 | 浏览:3519次 ] |
团结奋进的集体。 开展党建学习活动。(资料照片) 省决咨委调研公益诉讼工作。 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资料照片) 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近年来,宝鸡市凤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小院也有大作为,山区也能创辉煌”的工作理念,以“严带队伍、狠抓业务、突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和“服务高品质幸福凤县建设,争当全市检察工作排头兵,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检察院”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打造业务亮点品牌,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2017年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机关民行专项活动先进基层检察院”“陕西省青年文明号”“陕西省AAA级档案工作室”等荣誉16项,有18人次获得县以上表彰奖励,在全省政法部门人民满意度测评中,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满意率位居全市第一。 围绕中心优化环境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有力 凤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服务县域发展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检察职能,积极研究和落实服务措施。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开展“执法环境调研”活动,先后走访平安民爆、永安建筑、银湘矿业等7家民营企业,倾听民营企业家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与县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召开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在办理中铁十三局等8个高速公路施工单位、矿山企业、国有林场及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办案方式方法,慎重使用刑事强制措施,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开展。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6件5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5件37人,不批捕11件1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9件11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3件65人,同意公安机关撤回案件8件17人,不起诉2件2人,报送市院2件2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14件31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快捕快诉潜逃26年的蒲某故意伤害(致死)案,潜逃28年的姚某故意杀人案,邓某、何某、吴某等17人跨陕、甘、川等20个省的电信诈骗团伙案,王某、纳某盗窃村民蜂箱案和张某流窜宝鸡8个县区盗窃超市香烟案。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包括陕西省在内的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凤县森林矿产资源丰富,生态保护任务艰巨。针对县域环境特点,结合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加大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摸排力度,共发现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23份,追回各项应缴款项500余万元,恢复森林植被面积76亩。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的创新做法,被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转发推广。 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举全院之力抓紧抓实。深化对唐藏镇倒回沟村的结对帮扶,组织干警进村入户,开展走访慰问,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抓好产业扶贫,挤出办公经费12万元,协调市级帮扶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和帮扶企业,拿出资金22万元为贫困户购买蜂箱300个、安装路灯80盏、硬化村组道路7.5公里、引进投资5000万元的林麝养殖项目。在六一儿童节和重阳节,向倒回沟村适龄儿童发放学习用品,为全村70岁以上老人送去慰问品,密切干群关系,自觉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宗旨。 加大力度惩防并举查办职务犯罪更加有为 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决策部署,在反腐败斗争中贡献检察力量。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按照“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要求,职务犯罪案件侦办工作稳步推进。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突出查办民生领域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9人。参与办理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副厅级干部张某、正处级干部韦某受贿案2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案件现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突出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以保护生态环境和重大项目工程安全为己任,针对近年来宝汉高速公路建设和矿山企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坚持把查办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渎职犯罪作为工作重点,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8人。结合办案实际,通过以案释法,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扎实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个案预防。2017年以来,共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调查13次,发出检察建议12份,协助案发单位落实预防措施6项。夯实行业预防。先后深入林业、金融、国有企业等行业领域,由院领导带头,开展预防警示教育讲座15场次。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职能,增强预防职务犯罪效果。全县有16个单位组织480名党员职工到县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典型案例展板,观看法治微电影,聆听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召开干部专题教育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干部职工强化廉洁意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全县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70次。 强化监督正确履职维护公平正义更加尽责 聚焦诉讼监督主责主业,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期待,遵循司法规律、维护公平正义,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在凤县公安局法制室及全县6家公安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提前介入侦查16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4件6人,追加遗漏犯罪事实2笔。针对侦查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参与公安机关重大案件讨论8件次。全年出庭支持公诉41件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9次,提出抗诉案件1件。针对审判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凤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完善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协调机制。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以创建第五届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看守所事故隐患清查、安全监管检查6次,配合县司法局对全县66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2次社区矫正暨监外执行罪犯考察专项活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2017年10月底,协同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完成了看守所搬迁工作,对转送在押人员进行了临场监督,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回头看”活动,对近五年已判决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为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常态化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检察工作。利用网络媒体以及下访巡访、专访、座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宣传民事诉讼监督职能和典型监督案例,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认真审查办理针对生效民事裁判的申请监督案件,受理申请监督案件2件。 坚定信念提升素质坚持从严治检更加有效 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注重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努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抓教育促转变。坚持思想教育,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结合起来,提高干警政治素养和责任担当,该院“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做法被省市院转发。坚持业务教育,积极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一名干警获全省检察机关业务实训优秀个人表彰,两名员额检察官在宝鸡市首届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竞赛中,分别荣获二等奖和优秀奖。坚持廉洁教育,通过签订责任书、上专题党课、观看教育片、召开座谈会、任前廉政谈话等形式,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干警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抓监督促规范。出台《凤县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案件听证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完善内部管理,以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出台《深化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凤县人民检察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指标》,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该项工作做法被省市院推广。 抓改革促提升。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顺利实施。通过两次遴选的12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业务一线,其中80后员额检察官3人,占员额总数的25%,队伍更加专业化、年轻化。狠抓办案责任制落实。从案件分配规则、办案组设置、检察权运行和司法责任四个方面入手,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入额的院领导全部参与办案,检察长、副检察长均出庭支持公诉,办案效率、质量均显著提升。 2017年,是凤县检察事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一年,既是全院干警正确履职、服务大局、团结拼搏的一年,也是争创一流、追赶超越、苦干实干的一年。涌现出“全市脱贫攻坚第一书记标兵”“全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全国检察机关优秀通讯员”等市级以上先进个人18人次。“巡回检察”工作、案件精细化管理、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等22项工作经验做法被省市政法委、上级检察院转发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