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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团支部荣获“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7-04-01 | 浏览:3236次 ]


3月31日上午,在共青团凤县十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凤县法院团支部被授予“2016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

2016年,凤县法院团支部在院党组和团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开拓进取,不断深化共青团的各项工作,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生力军的作用。一是立足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不断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紧紧围绕院党组,团县委的中心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优秀青年志愿者,争做办案能手、优秀书记员等一系列主题鲜明、成效显著的实践活动。

二是立足审判工作职能,收到了良好效果。成立了青年志愿者法律志愿者宣讲团,到凤县中学、凤县职业中学、岩湾中心小学、黄牛铺中心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课堂”活动,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刑事审判庭成功创建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三是立足服务社会职责,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在6.1儿童节到宝鸡市福利院区和包抓的贫困村河口镇沙坝村和韩家庄村留守儿童送去节日的祝福和学习用品。

2017年,凤县团支部将按照团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安排部署,紧扣追赶超越,着力推进共青团改革发展,深化“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向上向善,增强青年对党的向心力,撸起袖子加油干,追赶超越努力干,为高品质幸福凤县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