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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凤县人的骄傲:凤县检察院王晓燕不后悔选择这条路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6-10-28 | 浏览:2639次 ]

王晓燕是2007年初进凤县人民检察院。她被分到了预防职务犯罪科,一呆就是小半年。心中憧憬的是一身检察蓝,反贪显身手、公诉展英姿的职业梦与现实中的自己还是那么的远。科室的工作繁重而琐碎,搜案例、写材料、进企业、做宣讲,日复一日。

而就在这日复一日中,王晓燕的心态开始悄然发生变化。在工作的过程中,一个个鲜活的职务犯罪案例,让刚步入社会不久的她逐渐明白,世界是分黑白的。黑的部分,也许平时看不见,可一旦发作,其波及范围却极其深远,最终遭遇不公或者受到伤害的,往往是没有能力和权力对抗的普通人。而联想到自己的职责,恰恰是在白与黑之间架起一堵墙。一时间,如何让这堵墙更加坚固,让白色不再变黑,荡浊涤污,成为了她初进检察院后的第一个人生信条。也正是这个人生信条的指引下,让她在预防职务犯罪的岗位上逐渐实现了自己的职业追求。

从2010年开始,王晓燕先后深入全县镇村、机关单位、国有企业作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报告30余场次。熟悉她的人都说她变了,没有了文静秀气,整天匆匆忙忙、风风火火。

为了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效果做到最大化,王晓燕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外延,将单纯的定期讲课灌输,变成了长期的心理干预。在工作中,她结合县情、基本法律知识,主持编撰了《两下移、三贴近暨检察官走千家、访万户、送法律、送服务宣传手册》,同时还根据近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例,从惩治、预防、教育等多方面入手编写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录》,创建全市检察机关首家“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基地开放以来,已接待全县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参观人员近200余批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5000余人。

作为刑事案件的第一道关口,审查逮捕、对侦查机关的立案情况、侦查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是侦监工作的两大基本职能,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必须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对待态度每一起案件,容不得丝毫差错。

2014年1月的一天,一起特殊的恶性故意杀人案震惊了整个小县城,经司法医学鉴定,该犯罪嫌疑人是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属于辨认和控制能力丧失,依法是不负刑事责任的,这让受害人家属的情绪变得更加激动。考虑到家属和村民的情绪,加之该嫌疑人已是第二次涉嫌故意杀人,而且正处于发病期,随时都有再次伤人的可能,在情与法的抉择中,王晓燕和同事一道,果断建议启动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并最终推动凤县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凤县精神病患者强制医疗补助实施方案》。

同时,以此案为契机,王晓燕撰写了《关于完善强制医疗程序中有关规定的建议》,并通过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凤县人民检察院时任副检察长周喜玲提交到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该建议受到公安部重视并被纳入《强制医疗所条例》,为推动我国“强制医疗”法律法规建设做出了积极尝试。

秉公执法、严格办案,所办批捕案件无一错案,是王晓燕在侦监工作期间交出的答卷。攻克一个又一个看似无解的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得到公平正义,是她在侦监岗位的几年时间里最喜欢去做的事情,推进行政执法透明公开、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办案便是其中之一。

长期以来,凤县检察院党组经过不懈地努力,在人大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一些涉及安全生产、土地资源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单位,开始接受检察院对本单位查办案件情况的检查,提升了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时的透明度和公正度。

与此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王晓燕带领科室人员积极谋划,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将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纳入到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当中,充分利用凤县的电子政务网络和检察门户网站等资源,率先在全省建成了首家“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信息动态化、常态化监督管理。通过对平台监测和现场检查,凤县行政执法机关共在凤县“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案件信息536件,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24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件,移送审查起诉14件14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8件14人。

2014年,她又对“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将公安派出所移送案件处理情况加入平台,并实现了与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并轨联网,为进一步推进网上受理、移送、监督,提高“两法衔接”工作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同年5月,该项工作还在省、市检察机关会议上作了专题交流发言。

公诉科,是王晓燕来到凤县人民检察院之后经历的第三站,刚进到这个被誉为“检察院窗口”的科室里,作为全市首个女子公诉科负责人的王晓燕是兴奋的。在公诉席上唇枪舌剑、控诉论辩,这个她刚进院时就憧憬的梦想,如今,终于成为了现实。在这个岗位上,她又继续履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

2015年春节前夕,包工头高某从老板安某手中领取工资后携款潜逃,导致其手下五名来自江苏的农民工没能拿到应得的工资,眼看着过年了,这五名农民工连回家的车费都没有着落。公安机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高某立案并移送检察院起诉,经查证发现,包工头高某认为这部分带走的钱是自己的工资,安某应另行支付五个工人的工资,而安某则认为高某工队的工资已经支付完毕,高某拿走的是农民工的工资,而对于这部分工资的真实归属,二人均无证据予以证实,案件一时间陷入僵局。关键时刻,维护稳定是检察机关第一要务,替老百姓分忧解难是检察官义不容辞的责任。王晓燕没有就案办案,和办案人员一起找到承包工程的老板安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多次协调和沟通,最终安某同意以借款的形式先行支付一部分工人的工资,让工人安心回家过年。

2016年11月,2省3市6县(陕西省宝鸡市凤县,汉中市略阳县、勉县、留坝县,甘肃省陇南市两当县、徽县)公诉人辩论赛即将在凤县举行。而作为本次辩论赛辩题的设计者之一,王晓燕又将再次上路,迎接挑战。她,其实一直在路上,从未停歇。


青春,对于每一个人而言,都是难能宝贵的财富,在这有限的时间里,究竟是展翅高飞还是在地面上缓缓而行,每个人都会做出不同的选择,王晓燕,选择了前者。 “群众最喜爱的陕西基层检察官”、“陕西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宝鸡市侦监业务能手”、“宝鸡市三八红旗手”、“宝鸡市演讲比赛优秀奖”,三次获“优秀公务员”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宝鸡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这一系列的荣誉,似乎也更全面验证了王晓燕当初的选择,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