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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宝鸡召开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7-24 | 浏览:3648次 ]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东检查渭滨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料


参加全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场会的代表相互交流经验

722,全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在宝鸡召开。副省长、省委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庄长兴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安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安东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宝鸡市等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责任管理,明确工作重点,规范评估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评估质量和工作水平,为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安东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20078月起,就安排在宝鸡、西安两市进行试点。20095月,在宝鸡召开现场会,总结宝鸡和西安试点经验,在全省全面推开这项工作。宝鸡市按照中省部署要求,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动稳评工作创新发展,连续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年”、“规范年”、“深化年”活动,把评估范围由规定的6个方面拓展到15个方面,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保证金制度、目录管理制度和政协委员专项视察制度,推动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实现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有机统一。

安东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应评尽评、全面客观、查防并重、统筹兼顾”的要求,牢固树立源头治理意识,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刚性门槛”,纳入党委决策程序、政府工作规则和部门审批程序。要学习借鉴宝鸡市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录管理制度的做法,结合各自实际,建立评估目录,重视做好涉环保重大项目、征地拆迁、重大政策调整、重大改革事项的评估,确保重点领域不出问题。要树立群众观点,切实将群众路线贯彻到评估工作的始终,切实把政府、企业、群众、社会之间的关系协调好,把重大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实现促进发展与维护群众权益相统一。各级维稳部门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大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对风险评估机制健全、效果好的,要进行表彰,在目标责任考核中按规定加分;对不按规定进行风险评估,造成决策失误,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要扣减考核分值,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钱引安出席会议并致辞。

市委副书记、市委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光明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超,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经验介绍,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长生介绍了我市运用风险评估机制取缔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做法。与会领导和代表现场观摩了有效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金台区北坡地址灾害治理项目、西府天地新农村建设项目和渭滨区中华石鼓园重点建设项目。

省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西咸新区党工委、韩城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维稳办主任、发改委主任(发改局局长)参加了会议,宝鸡市各县(区)常务副县(区)长、政法委书记、维稳办主任,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来源于宝鸡政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