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检察院荣获“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称号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2-27 | 浏览:1796次 ] |
在2月25日召开的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凤县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 近年来,凤县人民检察院以“一年争进位,两年创新进,三年树品牌,打造人民群众最满意的检察院”为目标,坚持严带队伍、狠抓业务、突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三年来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60余项,有20余项工作经验被市以上单位转发,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400余篇,干警获得县级以上荣誉70余人次,院副检察长周喜玲当选为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 136件217人,批捕犯罪嫌疑人223人,其中追捕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5件256人,提起公诉158件241人,追诉2人;立办贪污贿赂案件12 件 22人,其中查办村委会集体贪污窝案等大案2件12人,立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万余元。反贪、反渎工作实现案件侦查终结率、案件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三个百分之百”。同时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全市率先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编写了全省首部《职务犯罪预防警示录》,共接待陕甘毗邻县区各单位89批次5000余名干部参观,免费发放警示书籍2500余本。 二、创新工作形式,检察工作亮点纷呈 为促进工作不断向前发展,院领导班子集思广益,开展了金点子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女干警工作细致、善于交流的特点,一是率先在全省成立首家“女子公诉科”,自成立以来成功起诉了杨某故意杀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二是建成了全省首个预防职务犯罪流动警示教育基地。在全县所有乡镇开展巡展43场次,印发法律宣传资料4万余份;三是建立了全省首家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录入行政执法案件信息238 件,监督移送刑事案件线索9 件。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四是开展检察官送法进课堂活动。先后深入19所中小学校上法制课140节,发放回访表2万余份,发放我院自行编写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手册》读本2万余本;五是举办两省三市四县公诉辩论赛。为加强陕甘两省秦岭地区基层检察院交流与合作提供了一个崭新平台;六是成立全省首个检察文化宣传队。自排自演了十几个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先后走进全县9个镇、8个企业和县城三个社区演出43场,发放“三问三解”、法治宣传资料4万余份,收到群众意见建议60份。 三、严管厚爱,建设务实为民检察队伍 为加强干警清廉务实为民的思想认识,该院积极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三官一律”、“三问三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以“巡回检察”为载体,开展了每名干警包抓300户的大走访活动,先后为包抓的唐藏镇辛家庄村捐助水泥80吨、硬化了18条村组巷道,捐赠3000元修建垃圾台,向困难群众、困难党员送去慰问金10000余元,三年来未发生一起涉检赴省进京上访事件;以提升干警维护公平正义能力为目标,建立“1+1”人才培养模式,引入“体验式”、“研讨式”等学习方式,打破岗位限制,推行跨岗交流制度,让每个干警在不同的岗位上参加锻炼,全面掌握各个岗位工作程序和技能;以提升拒腐防变能力为要求,建成检察文化长廊,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每年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发放一本廉政手册,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党员;坚持签订干警诚信监督卡、公正执法监督卡、文明执法监督卡、廉洁自律监督卡,并与考核挂钩,开展阳光检务,公开相关信息,聘请5名廉政监督员监督干警作风,定期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三年来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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