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送“法”给她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5-03-07 | 浏览:85次 ] |
“法官同志,离婚后对方不给我孩子的抚养费我能起诉他吗”。 “来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不”。
“三月春风暖,法治润心田”,为迎接第11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进一步提升妇女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3月6日早上,凤县法院妇委会联合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基层法庭走进龙口社区人民广场和凤县城南广场开展“建设法治宝鸡,巾帼在行动”主题普法活动,为妇女群体送来一份“法治礼包”。 活动现场,干警们悬挂横幅、设置展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来往群众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的相关法条,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现场解答群众密切关注的离婚冷静期、家暴、女性就业等热点问题,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婚姻家庭观,增强维权意识。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法律答疑20余次,收到现场群众一致好评。 下一步,凤县法院将立足司法审判职能,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力度和深度,为“她”权益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