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凤县司法局在行动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8-18 | 浏览:707次 ] |
2023年8月15日是全国首个生态日,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凤县司法局以“三抓三提升”为突破口,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狠抓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监管、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浓郁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氛围。二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环境保护法治宣传纳入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普法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普法责任单位。三是以“法律九进”为抓手,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彩页5000余份,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开展环保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狠抓督查指导,提升执法质效 一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自查加抽查的基础上,仔细梳理问题,整改不足。对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涉及生态环境执法的部门进行2次行政执法案卷检查,督促指导有关执法单位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涉及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二是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组织涉及生态环境执法16余家部门积极参加司法部线上培训2次,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人员平培训与执法证件申领考试,邀请省市专家对行政执法人员150余名进行行政处罚法等执法实务与知识培训,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狠抓法律服务,提升保障力度 一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作用,主动参与生态环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并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预防影响生态环境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发生。二是要求各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公开、公示,为全县70个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做到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切实为各村(社区)提供全方位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三是积极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主动为生态环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有6名司法行政干部、26名律师担任县域内32家企业法律服务专员和法律顾问,全力提升企业生态环保意识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