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凤县见义勇为人员公示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5-17 | 浏览:1422次 ] |
为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能量,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凤县委政法委按照相关程序,对“陈志军、刘军见义勇为行为”和“慕岗岗、龙山虎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公示: (一)“陈志军、刘军见义勇为行为” 1.人员基本情况: 陈志军,男,1959年9月出生,陕西凤县人,群众,县卫健局退休职工,现居住在双石铺镇新建路计生局家属楼。 刘军,男,1967年10月出生,陕西凤县人,中共党员,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职工,现居住在双石铺镇凤仪天下小区。 2.事迹: 2020年10月2日,县卫健局退休职工陈志军和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职工刘军二人在前往恒力农场途中,行至恒力农场附近小峪河漫水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车号:陕C-8V913)在过漫水桥时翻入正在暴涨的河中。陈志军立即拨打110求救电话,并跳入齐腰深的河水中呼喊遇险车辆驾驶员。刘军在岸上指挥协调,寻找救援绳索及工具。当陈志军发现遇险车辆车门不能打开时,立刻决定用石块击碎遇险车辆挡风玻璃救人,经过七八次连续击打,挡风玻璃被砸开一个人能钻出一个人的口子。陈志军将刘军及岸上群众找来的钢丝绳一头抛给从挡风玻璃钻出的事故车辆驾驶员,让其将钢丝绳绑在车上,另一头让岸上的群众拽紧。随后,陈志军奋不顾身钻入浸泡在水中的车辆。进入车辆内,看到车尾有3个人被困在水中,2个人只有头露出水面,1个人仅能看见漂浮在水面的头发,形势非常危急。陈志军立即爬入面包车后部,迅速将已处于半昏迷状态的遇险群众连拉带扶救到驾驶室逃生窗口,送到在外接应的群众手中。经过大家的合力救援,遇险群众转危为安。 陈志军、刘军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紧要关头,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弘扬了社会正气,传递了社会正能量,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又一典型代表,体现出我县干部群众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救人事件发生后,受到社会各界赞扬和舆论高度关注,被救人员送来了两面锦旗,“学习强国”宝鸡学习平台、宝鸡新闻网等媒体先后进行宣传报道。 (二)“慕岗岗、龙山虎见义勇为行为” 1.人员基本情况: 慕岗岗,男,1997年4月出生,甘肃环县人,中共党员,凤县中医院医院医生,现居住在双石铺镇凤中路四号楼。 龙山虎,男,1962年2月出生,陕西凤县人,群众,退役军人,现居住在双石铺镇滨江花园小区。 2.事迹: 2022年4月15日晚八时许,慕岗岗医生走到汇丰廊桥那里,看到有两个人在桥上呼救,说是有人落水了。他朝水里一看,一个小姑娘漂在河面上,一只手还抓着旁边的栏杆。就赶紧跑到桥下去救人。此时,龙山虎也刚赶到事发地点,两人合力把小姑娘抬到桥上。小姑娘此时已失去意识,再加上当天气温较低,生命体征比较微弱。慕岗岗立即现场抢救,进行心肺复苏。龙山虎拨打了120,并通过女儿身上的手机联系到家属。为防止因失温发生意外,慕岗岗和龙山虎还脱掉自己的衣服盖到小姑娘身上。不一会救护车赶来,慕岗岗医生跟随救护车一同来到凤县医院急诊科。龙山虎见小女孩送上救护车后,便悄悄离开。最后经过抢救,小女孩最终脱离生命危险。 慕岗岗和龙山虎在危急时刻,置个人安危于度外,救落难生命至平安,诠释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两人的见义勇为行为受到腾讯网、华商报、华商头条等媒体的报道。
本次公示自2022年5月17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结束,公示期为7天。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示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监督评议,如有异议请与凤县县委政法委联系,联系电话:4762744。 中共凤县县委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