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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扫黑除恶源头治理共建平安 我市对1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9-04-19 | 浏览:2083次 ]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省会议精神,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扣“深挖根治”阶段性要求,将行业乱象整治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近日,市扫黑办、市公安局与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物局、市金融办等12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12个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点及举报电话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踊跃揭发并提供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

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917-3267110

信件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

举报邮箱:bjsaohei@163.com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917-3386887

信件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4号楼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邮箱:bjdh09173386887@163.com

  市教育局整治重点
  (一)涉黑涉恶专项整治
  1.侵占学校公有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的违法犯罪行为;
  3.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行为;
  4.在学校食堂、超市经营承包、食堂食材供货采购方面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行为;
  5.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6.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威胁师生安全的“校霸”“地痞”,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行为;
  7.干扰学校正常秩序,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违法犯罪行为;
  8.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9.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诱导和发放贷款行为;
  10.教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违法犯罪行为;
  11.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12.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的“保护伞”;
  13.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二)校园及周边乱点专项整治
  1.距离中小学幼儿园200米、高等学校50米范围内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台球室、棋牌室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2.校园及周边书店、音像制品店销售带有色情、暴力、邪教等内容的违禁书籍和音像制品;
  3.校园及周边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生活失意对社会不满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等特殊群体;
  4.校门口周边乱摆、乱放、乱停、乱卖、乱搭、乱建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乱点;
  5.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欺凌与暴力;
  6.上放学期间高峰勤务和“护学岗”落实情况;
  7.校门口防撞墩、隔离栏和交通警示牌设置情况;

  8.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和“校车”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情况。

举报电话:0917-2790203、0917-326032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整治重点

  1.在集体土地使用方面,垄断集体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等问题;
  2.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面,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征地、阻挠征地,寻衅滋事、煽动闹事、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等问题;
  3.在土地整治、旧村改造、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以及移民搬迁项目招投标中,恶意竞标围标、限制竞争、强揽工程等问题;
  4.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
  5.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非法勘查、开采、破坏矿产资源等问题;
  6.在行业管理方面,欺行霸市、破坏行业管理秩序等问题;
  7.在执法查处方面,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问题;
  8.在信访维稳方面,以涉地涉矿问题为由,煽动、组织群众缠访闹访、群体性上访和非正常访等问题;
  9.在履职方面,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

  10.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非法干预容积率调整和项目审批,以及违反规划设计条件强行实施违法建设等问题。

举报电话:0917-3261964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治重点
  1.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在土石方施工、建筑沙石料供应和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等环节,黑恶势力垄断的无序竞争、工程建设秩序受到滋扰等现象;
  2.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等现象;
  3.项目中标后非法转包、分包和资质挂靠等现象;
  4.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监理企业不按照规定配备监理人员现象;
  5.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因工程款拖欠而导致的农民工讨薪现象;
  6.房地产市场领域,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等现象;
  7.房产中介交易过程中,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采取不法手段驱逐承租人、发布虚假信息、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强迫交易、非法集资、非法挪用或侵占客户交易资金等现象;
  8.物业服务中,扰乱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插手物业管理,以非法手段强行进驻或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擅自利用物业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进行经营的;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标准提供服务等现象;
  9.中央信访督察反馈的对全省房地产领域存在的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手续不全、不能如期回迁和办证,以及购买的商品房烂尾停工等问题;
  10.城镇燃气、城镇供暖、城市供水方面,采取各种形式变相收取“碰口费”额外增加用户负担的现象;
  11.城镇燃气、城镇供暖、城市供水方面,强制要求用户使用指定产品、设备,指定企业负责安装施工等现象;
  12.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售,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保障房资格等现象;
  13.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等问题;

  14.住建领域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

举报电话:0917-3263066

  市交通运输局整治重点

  1.重点打击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对未取得经营许可及超越其许可事项擅自从事或大规模组织从事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等行为严厉打击;

2.严厉打击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区域运输市场、资源分配的涉黑涉恶势力以及在维修、驾培等领域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的涉黑涉恶势力;

  3.对网约车平台大规模组织开展非法营运的,要加大对平台公司等企业的查处和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管理,守法经营,营造良好运输环境;
  4.强化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和建设环境整治,严厉打击强制垄断交通工程建材市场,黑恶势力操纵工程围标串标,在征地、拆迁、工程承揽中煽动闹事等涉黑涉恶行为,坚决消除征地拆迁、材料供应、治安环境、围标串标等方面的涉黑涉恶势力;
  5.严厉打击强揽工程、恶意竞标以及长期把持控制管养领域实际施工的涉黑涉恶势力;
  6.针对监管对象、执法环境,调整优化执法模式,充实执法力量,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对威胁恐吓执法人员、暴力抗法等突出问题重拳出击,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或干扰和妨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处理的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7.严厉打击在汽车客运站及通过微信群、QQ群等搭建人数众多、层级明显、有组织性的拉客团伙组织,和长期从事非法营运中介服务,攫取利润,严重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涉黑涉恶势力。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和经营活动的监管,坚决查处不正当竞争和蓄意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917-3806393

  市水利局整治重点
  1.在河道、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内非法开采、乱采滥挖河道砂石的“砂霸”等黑恶势力;
  2.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恶意竞标、围标、串标破坏招投标秩序,或强揽工程、阻工闹事、强买强卖、收保护
  费、垄断建材、干扰施工、煽动闹事、恶意破坏水利工程等行为;
  3.插手农村水资源垄断,霸占控制水源、乡村河道、非法打井偷采地下水,或以非法手段低价承包山塘、水库、小水电站,蓄意破坏水资源等行为;
  4.采取暴力、威胁水利管理工作正常运转,报复阻挠水行政执法等行为;
  5.煽动闹事、聚众滋事、非法侵入水利机关单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等行为;

  6.水利系统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

举报电话:0917-3260421、3260391

  市农业农村局整治重点
  1.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别墅、在农业大棚房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对农业大棚耳房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中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2.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农村土地确权遗留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三资”监管。清产核资中的侵占集体资本和资产,垄断农村集体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以及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流转、入股等工作中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3.涉及农药、种子、化肥、农膜、农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用物资在生产、加工、运输环节中的制假、售假、贩假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4.粮食、蔬菜、畜禽、水产、果品、油料、茶叶及其他小众特色农产品在生产、加工、运输环节中的制假、售假、贩假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5.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畜禽养殖污染、泔水饲养等存在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6.农业投资、农业项目建设、农业补贴发放、涉农项目招投标等过程中存在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7.农业农村领域中的“村霸”“行霸”等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8.农业农村部门中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举报电话:0917-3261091

  市文化和旅游局整治重点
  1.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景区等文化和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涉黑涉恶背景,场所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问题;
  2.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旅行社、景区等场所无证照经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问题;
  3.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问题;
  4.歌舞娱乐场所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曲目,歌曲点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画面等问题;
  5.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设置含有暴力、赌博等禁止内容的游戏游艺机型机种等违法违规问题;
  6.演出市场中干扰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的演出等问题;
  7.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8.旅游景区内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的问题。

举报电话:0917-2799730、3260713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整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3.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4.系统内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5.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6.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7.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8.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违规违法开展业务,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9.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10.工作服务联系对象及本单位工作人员中的长期缠访、个人极端、严重精神患者等易肇事肇祸人员;
  11.其他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电话:3260234,3260248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重点
  1.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市场和领域的违法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行霸”等涉黑涉恶问题;

2.传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问题;
  3.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置非法集资、执法办案等工作中发现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以及暴力抗法等涉黑涉恶问题;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查处市场监管系统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参与、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
  5.将传销纳入专项斗争延伸打击范围,严厉打击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正常秩序的传销行为;
  6.严厉打击保健品、食品、家用医疗器械(保健器械)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7.严厉打击坑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假药劣药、不合格食品等黑工厂、黑窝点;
  8.严厉打击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市场和领域哄抬价格、虚假标价、低标高结、欺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9.严厉打击网络商品交易中的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3238315
  市生态环境局整治重点
  1.重点查处在生态环境建设领域强揽及垄断工程、恶意竞标或聚众造势、威胁恐吓、尾随滋扰、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2.重点查处涉及企业废水及废气治理、固废(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生态环境污染整治等工作中的黑恶势力;
  3.重点查处工业集中区企业偷排、暗排有毒有害污染物质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4.重点查处以环境污染为由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要道。干扰、阻挠、抗拒和妨碍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从中牟利,严重影响正常办公、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5.重点查处为“散乱污”等严重落后生产企业或环境违法企业提供“保护伞”的黑恶势力;
  6.重点查处其他参与侵占和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市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12369
  市金融办整治重点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以非法集资资金开展非法小额贷款业务;
  2.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3.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非法抵押贷款业务;
  4.非法从事“校园贷”,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
  5.非法进行高利放贷,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
  6.制造谣言、制造恐慌,煽动群众到银行挤兑,以及寻衅滋事、非法聚众冲击金融机构;
  7.有组织进行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保护费;

8.非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组织实施金融诈骗。

市金融办举报电话:3262302
  市文物局整治重点
  1.盗掘、盗窃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构件、石刻、石窟寺等文物犯罪行为;
  2.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挖沙取石、非法取土、开山炸石等违法行为;
  3.在文物保护修缮、博物馆建设、考古勘探发掘等工程项目中恶意竞标、恶意投诉,煽动闹事、阻拦施工、强占工地、强揽土石方、劳务施工、垄断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和建筑砂石料供应、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
  4.在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欺诈恐吓游客、尾追兜售、收取保护费、聚众煽动闹事的违法行为;
  5.在文物行政执法过程中拒绝检查、干扰执法、暴力抗法、威胁侮辱、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煽动聚众闹事,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冲击行政机关、执法机构、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
  6.包庇或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市文物局举报电话:3261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