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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法院突出“三个有利于” 建立交流轮岗制度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1-04 | 浏览:2547次 ]





近日,凤县法院创新用人机制,突出“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有利于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有利于促进廉政建设”原则,出台建立了《凤县人民法院内部交流轮岗办法》。

出台的轮岗交流办法体现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坚持把轮岗交流作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战略性举措。此举将让干警更好的地应付不同的岗位工作,交流彼此的工作经验和方法,进而提升整个法官队伍素质。二是坚持有利于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坚持民主集中制、条块结合、通盘考虑的原则,结合组织需要和岗位要求,在考虑干警本人专业、特长及个人意向的基础上,合理整合干警资源,进一步优化干警队伍结构,促进勤政廉政,提高队伍的战斗力。三是坚持把轮岗交流作为培养、锻炼干警的有效途径,鼓励干警到基层人民法庭工作。轮岗交流给干警提供的一个机遇,同时也是一个挑战,制度明确规定新进法院工作人员必须下基层锻炼。四是坚持把关心、爱护干警与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在新岗位的适应期过程中,将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解决干警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通过建立轮岗交流制度,将进一步激发干警的潜能和工作热情,进一步推进凤县法院过硬队伍建设。


宝鸡市凤县县委政法委 焦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