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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四份台账强化内部监督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6-03-24 | 浏览:12723次 ]

凤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收案登记台账、流程监控台账、涉案财物管理台账、案件信息公开台账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办案行为。

细化收案程序,建立收案登记台账,对受理的案件进行登记。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收案台账结合,尤其对退回补充侦查案件、一次重报案件、判决生效案件进行登记,时时跟新案件信息,将流转的案件与统计报表进行核对,为全院检察工作提供准确案件信息。

加强流程监控,建立流程监控台账,时时跟踪办案过程。对审查逮捕案件于案件期限届满一日前进行预警和提示,对审查起诉案件于期限届满三日前进行预警和提示,预防超期办案行为。

强化涉案财物监督,建立涉案财物管理台账。对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案件涉案财物管理情况进行清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核对实物,进一步推进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

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建立案件信息公开台账。每月15日对本院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检务透明度。

(通信员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