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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高霄赴安康、汉中、宝鸡调研督导反贪办案工作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6-10-08 | 浏览:2812次 ]

9月27日至29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高霄在省检察院反贪局张凯副局长、综合指导预防处王平副处长等陪同下,深入安康、汉中、宝鸡三个市院及汉滨、石泉、西乡、凤县、金台等基层检察院调研督导反贪办案工作,先后在石泉县院、西乡县院和宝鸡市金台区院分别召开了相关市、县(区)院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局长及反贪干警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市院和相关基层院反贪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反腐败斗争形势、司法体制改革、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实施和应对等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

高霄副检察长对安康、汉中、宝鸡三地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对反贪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反贪办案工作所取得的初步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办案工作推进会议和胡太平检察长对反贪办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后三个月的反贪办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反贪办案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院对反贪办案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始终保持反腐败的政治定力。第二,振奋精神,增强斗志。正确认识司法改革、换届等客观因素对办案工作的影响,正确对待反贪办案工作的风险和压力,坚决克服等待观望、疲劳厌战等消极情绪影响,忠实履行反贪办案职责,以办案工作的实际成效体现忠诚、担当。第三,强化措施,全力奋战。积极拓宽案源渠道,深挖犯罪扩大战果。注重发挥市院办案的主体和示范带动作用,向侦查一体化要效益、向专项行动要效益、向现代科技手段要效益,强化办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办案工作深入开展。第四,规范办案,确保安全。正确对待规范执法与确保办案安全的关系,以规范促安全,确保反贪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第五,配强队伍,关爱干警。按照政治建局的要求,不断加强反贪局自身建设和反贪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反贪队伍,切实加强培训培养提高能力素质,真正做到既从严要求,又关心爱护干警,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为反贪工作的长远发展打好基础。

调研期间,高霄副检察长一行还对相关院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办案工作区、荣誉展览室等场所进行了实地考察指导,深入办公场所看望了一线反贪干警。

安康市院王万兴检察长、汉中市院丁鹏敏代检察长、宝鸡市院霍永库检察长及相关市院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局长等先后分别陪同调研。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指导预防处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