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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制报】真情为民化千结 百姓吃上定心丸 ——陕西省凤县“23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显成效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6-06-26 | 浏览:5670次 ]

去年以来,陕西省凤县县委、县政府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倾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整合社会资源,挖掘社会力量,强化司法保障,严格制度管理,大胆创新实践,在宝鸡市率先探索出一条“23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子,有效破解棘手矛盾纠纷大难题,当事群众吃上了“定心丸”,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据2015年陕西省公众安全感调查结果显示,人民群众对凤县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6.15%,排名全省第五位,位居宝鸡市第二位。
搭建“两个平台”用法治思维谋划大格局
搭建统揽指挥平台一盘棋。凤县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的原则,成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党群、人大、政府、政协及政法力量,常委班子成员分工协调指挥分管部门及联系镇力量,对重大事项、疑难问题统筹调动力量、统一指挥处置;对于普遍性和热点性事项,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列席会议,开展法律监督、民主协商。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县委督查室、政府督办室定期通报领导小组部署事项落实情况,形成了党政主导、合力攻坚的局面。
搭建多元化解平台一股劲。凤县在横向上,按照一厅式办公、一站式解决纠纷的原则,将原信访局的信访服务大厅、法院的讼诉服务大厅职能统一整合,成立了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 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各派一名副职常驻中心开展工作,重点履行甄别交办、集中化解、指导督办、司法确认、登记立案五大职能。同时,凤县建立基层调解组织119个,发展行业调解组织9个,特别是设立了“交通事故”、“劳动保障”、“妇女儿童维权”三个专业调委会和“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采掘业”四个特邀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实行横向联动调解,实现了诉讼与非诉讼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机衔接。在纵向上,全面延伸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触角,依托各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司法所,强化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疏导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及时调解处理辖区内涉及群体性、政策性、区域性的复杂疑难问题;村(社区)全面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治安室设立人民调解室,形成了以村为基础、镇为重点、县为主体的纵向联动调解机制,共同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
推进“三调联动”用多元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凤县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集中资源、联合作战方面的优势,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途径,建立诉求受理、分类甄别、对口交办、限期办结、统一考核的新模式。
凤县对案情简单的矛盾纠纷,采取现场调解或简案速裁;对案情一般的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口交办;对案情复杂的矛盾纠纷,由中心牵头,采取邀请、联合等方式,以“三调联动”方式予以调解,切实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具体调处工作中,凤县畅通法官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绿色通道,实行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诉讼有机衔接。多元联动解决矛盾纠纷,既彰显了和谐司法的理念,又提高了矛盾纠纷的化解实效。
强化“六大保障”用新举措推动新机制见成效
加强组织保障。凤县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形势,总结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保证了多元化解机制顺利运行。强化队伍保障。凤县建立了特邀调解组织和法官、律师调解员队伍,制定了《特邀调解工作规则》,对特邀调解小组成员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纠纷化解能力;建立见习培养制度,安排新招录公务员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到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见习两个月,加强基层调解力量储备。规范制度保障。凤县推行《企地和谐发展公约》,在企业相对集中的村组,将群众与企业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及化解程序写入公约,提前建立预案;健全完善了《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工作流程》《审理司法确认案件工作规定》等20余项制度规范,用制度保障多元化解工作有力有效开展。提升服务保障。凤县将矛盾纠纷防范与化解重心下移,实施“6995”平安互助工程,把镇村干部和群众通过移动电话捆绑成一个互助组,真正做到“一人有难众人帮、一家有事众家调”;将矛盾纠纷防范关口前置,大力推行“1221”脱贫攻坚工作机制、便民服务卡机制和党员干部星期六下基层服务群众活动,在走实群众路线中为民排忧解难,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在“最后一公里”得到落实。落实资金保障。凤县财政专项列支2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并将试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今年起每年落实16万元作为日常办公经费,将特邀调解员纳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范围,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每件补贴100元;调解成功的,对承办调解员每件奖励100元;工作成绩突出的另行给予奖励。严格考核保障。凤县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纳入全县政法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对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纠纷受理、分流及调处进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交办事项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促进干部善作为 用创新带来社会治理新变化
创建多元化解矛盾新机制,破解棘手矛盾纠纷大难题,提升党委政府公信力,增强百姓满意率,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平安。2015年,凤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585件,各类调解组织成功调解1394件,调解成功率87.9%,进入诉讼程序257件,诉讼占比16.2%,同比下降4.6%,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一年来,90%的一般性矛盾纠纷在3日内、重大疑难案件在15日内即可实现化解,30%以上的矛盾纠纷实现当日调解结案,比诉讼方式节约90%以上的时间成本,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信任,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来源:西部法制报 作者:周原 记者 黄保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