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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法院:院长办案常态化 助推审判质效大提升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9-05-16 | 浏览:23207次 ]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响亮的法槌声响起,宝鸡市凤县人民法院院长江伟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担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危险驾驶犯罪一案。

庭审前,江伟院长仔细翻阅案件卷宗,认真做好各项庭前准备工作,确保诉讼中的每一个环节顺利进行。在庭审中,江院长有条不紊的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等环节。针对犯罪事实部分,认真核对、查明事实,针对量刑部分,充分听取控辩双反意见。最终,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层次分明,为全院法官作出了良好的示范。

院长带头办案,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的体现,通过当庭宣判的方式,提升了审判效率。院长的示范带领给全院干警提供了一个学习、观摩、提高的机会,有效推动了全院案件质效的提升。(史红海 通讯员 刘虹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