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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工作的公告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5-11-13 | 浏览:11059次 ]

经省综治委领导同意,省综治办研究决定从11月中旬开始,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活动,1230日结束。此次调查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具体实施。调查内容以六个方面为主:公众对当地社会治安状况与去年对比的评价;公众对当地政法队伍形象及执法情况的评价;公众对当地社区民警和“红袖章”义务巡逻队员巡逻情况的评价; 公众对当地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情况的评价;公众对当地发生矛盾纠纷处置情况的评价;公众对当地平安建设舆论宣传工作情况的评价。

为了使调查活动顺利进行,确保调查结果客观、真实、公正、有效,提高访问的效率和成功率,省综治办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两代表一委员”主动配合、积极参与,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对当地政法综治工作进行评价,也希望社会各界监督调查工作,欢迎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统计局

2015年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