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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捷报频传又获两项省级荣誉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9-01-30 | 浏览:10791次 ]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2018年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通报》,宝鸡市凤县人民法院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工作被省高院表彰为先进单位,法官专职调解员白晓军被省高院表彰为先进个人,这是继省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集体二等功、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之后该院获得的又一项省级集体荣誉,也是继王建荣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之后的又一项省级个人荣誉。

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是最高院落实分调裁机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该平台由最高人民法院开发建设,集合了法院的审判调解资源和社会纠纷调解资源,可以实现在线申请调解、在线制作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功的可以在线申请立案,有效整合了线上线下多种纠纷化解渠道,下一步,还计划将繁简分流和速裁程序纳入,最终构建“分调裁”一体化的大平台。

“有了在线调解平台,纠纷也能网上办理”,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因为成本小、不收费、便捷、高效,从一上线就备受社会关注和期待。凤县法院立案庭积极落实省高院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精神,认真学习平台运行操作规范,开展应用培训,利用已建立的成熟的线下“诉前多元化、诉后分调裁”工作机制调解网络,充实在线调解力量,努力实现线上线下工作合力。自2018年8月上线以来,先后认证注册调解组织16家,注册调解员16名(法官专职调解员2名、律师调解员2名,特邀调解员12名),首度应用在线调解平台受理纠纷24件,员额法官白晓军是该院首位运用该平台的调解员,成功运用该平台调解案件4件。

下一步,该院将把在线调解平台应用作为深化“凤县”236”机制和打造“智慧法院”3.0版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宣传,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充实调解资源库,推进平台应用的力度和深度,为真正用好“互联网+司法”这一全新模式打好基础,让其真正成为解决纠纷“最后一公里”路上的“高速快车”。(周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