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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获记“集体一等功”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8-12-05 | 浏览:3109次 ]

2018年11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会上,凤县人民检察院被荣记“集体一等功”,这是宝鸡市检察系统本次唯一获此荣誉的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全面争先创优,加快转型发展”的总目标,牢固树立“小院也有大作为,山区也能创辉煌”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严带队伍、狠抓业务、突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紧密围绕“服务高品质幸福凤县建设,争当全市检察工作排头兵,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检察院”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平安凤县建设,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民行专项活动先进基层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40余项省以上荣誉,连续四年在全市检察工作考评中位居前两名,连续三年在全省检察系统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名列前十,有30余项创新工作经验被省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转发推广,涌现出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个人一等功获得者周喜玲、个人二等功获得者韩山青、陕西省最美基层检察官王晓燕等一大批优秀检察干警。通过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凤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获记“集体一等功”为契机,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团结奋进,务实创新,推动凤县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为高品质幸福凤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