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政法动态


法官进“网格”,矛盾不“出格”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4-10 | 浏览:114次 ]

“官司都不用打,没想在村里就给我们把纠纷调解了,太感谢大家了,谢谢!”在现场,当事人景某某高兴的说到。这是近日发生在凤县凤州村委会真实的一幕。

2024年3月31日,冷某某和家人上山祭祖,不慎引发山火,烧毁景某某种植的苹果树、花椒树,给景某某造成巨大损失,后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双方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未能成功。



为妥善化解纠纷,将矛盾消灭在萌芽,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组织下,龙口法庭联合镇司法所、龙口派出所、凤州村村委会协同对景某某和冷某某的纠纷进行调解。网格法官和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干警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安抚,降低双方的抵触情绪,然后通过法律法规、案例相结合的方式,详细讲解该起纠纷中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特邀调解员以“拉家常”的形式对当事双方进行耐心说理。最终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冷某某赔偿景某某35000元损失,双方纠纷就此化解。

这是龙口法庭通过诉前指导调解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加入基层网格,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解纷方式解决纠纷,倡导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解纷理念;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元培训,全流程对诉前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畅通诉调对接机制,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及时进入诉讼程序处理。下一步龙口法庭将进一步发挥“网格法官”作用,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走深走实,积极主动参与到社会综合治理“大格”中,坚持以能动司法,深入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真正做到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诉源治理工作贡献力量。